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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就一名地政总署高级地政主任的涉嫌不当行为的跟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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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卓廷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一六年八月有报章报道,一名时任地政总署高级地政主任的政府人员于二○一四年向一名原居民购入整幢丁屋。由于该名高级地政主任的父亲(i)在退休前任职地政总署高级地政主任、(ii)在退休后和上述丁屋兴建前,出售该丁屋所在土地予该名原居民,并(iii)代表卖方签署上述物业交易的买卖合约,加上物业交易价格不合理地低,令人怀疑该丁屋其实是收购丁权(俗称「套丁」)后发展所得物业。地政总署其后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对于任何怀疑涉及不当行为或欺骗手段申请小型屋宇的个案,不论涉事人的身分及背景,均会按需要转介并配合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自上述报道发表以来:

(一)地政总署有否把上述个案转介执法部门,调查是否有人曾作出任何违法行为;若然,转介的详情及调查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公务员事务局有否对该名购入丁屋的高级地政主任展开纪律聆讯;若有,详情及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地政总署有否安排该名购入丁屋的高级地政主任调任职务与审批小型屋宇申请事宜无关的职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卓廷议员的提问,我回覆如下:

(一)地政总署对任何怀疑涉及违反法例或《公务员守则》的个案,都会采取适当跟进行动。若有需要,该署均会根据案情作出所需转介,并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刑事调查。事实上,如果个别政府人员因为触犯刑事罪行而被检控,有关检控工作会根据制度公开进行。

(二)地政总署一般不会就个别纪律个案的转介和跟进调查作出公开评论。

(三)地政总署在员工的职务安排方面,会致力避免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就问题引述报章报道的地政总署人员,其目前的工作与审批小型屋宇申请事宜无关。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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