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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及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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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答覆:
 
问题:
 
  近日,有一宗骇人听闻的幼童怀疑受虐待致死案件,亦有女运动员公开透露于年幼时曾遭其教练性侵犯。有意见指出,虽然学校社工和教师经常接触儿童,但他们工作量大和人手不足,以致往往忽略儿童被虐待及性侵犯的征兆。此外,现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查核机制)并不全面,未能防止有性罪行前科的人士从事与儿童有关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及早发现及防止虐儿个案,政府会否推行以下措施:(1)将现时中小学须向教育局报告所有学生辍学及離校个案的政策,延伸至幼稚园,并检讨有关的机制和程序、(2)加强培训幼稚园及小学的校长及老师,提高他们对虐儿个案的警觉性、(3)增拨资源,将中学的「一校一社工」措施延伸至小学,及增加每间学校的社工人手、(4)优化个案转介机制,包括由社会福利署主动跟进幼稚园校方转介的个案、(5)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及支援,例如提供子女管教、情绪管理等网上资源及设立家长辅导热线,以及(6)加强宣传工作,呼吁市民提高警觉,一旦发现儿童有被虐迹象,即时伸出援手或主动举报;如会推行该等措施,详情及实施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为防止有性罪行前科的人士从事与儿童有关的工作,政府会否检讨和改善查核机制,例如(1)强制有关机构或企业必须对所有现有及准雇员进行查核,以及(2)准许聘用私人补习导师的家长对应征者进行查核;如会,详情及实施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有何措施协助雇主,制订关于其雇员从事与儿童独处或有身体接触的工作守则、向该等雇员提供培训,以及设立投诉机制,以防止儿童被性侵犯?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重视儿童的福祉,深信每名儿童都应受到保护,免受伤害或虐待。
 
  为令多个专业在这方面更有效合作,社会福利署(社署)联同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教育局、卫生署、香港警务处、医院管理局、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相关非政府机构及专业人士制定了《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二零一五年修订版)》(《程序指引》),让不同的专业人士及工作上与儿童有密切接触的人士遇到怀疑虐儿个案时可作参考,以便展开初步评估、调查、多专业个案会议及跟进计划等。
 
  就议员的细项提问,在谘询教育局和保安局后,现答覆如下:

(一)提高学校人员识别受虐儿童的意识,以及危机评估和透过多专业合作处理怀疑虐儿个案的能力,是及早发现和介入这些个案的关键。如学校人员留意到学生身体有伤痕、情绪或行为有异,应即时根据《程序指引》通报社署或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就此,教育局会加强有关培训及检视相关通告和《学前机构办学手册》,使其更具体和清晰。
 
  为确保法例下适龄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教育局要求小学及中学必须在学生連续缺课的第七天,向教育局申报,以便协助缺课学生尽快复学。在教育局或学校跟进缺课个案时,如发现学生或其家庭有其他问题或需要,会将个案转介至社署、相关社会服务机构或警方,为他们提供适切的专业支援服务。教育局认同需进一步研究如何完善跟进幼稚园学生无故或在可疑情况下缺课的安排。但无论通报机制规定如何,学校教职员也应经常注意学生的状况,并在怀疑有儿童受虐后尽快作出转介,而不受制于申报缺课个案的日数。教育局亦会与社署紧密沟通,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个案转介的机制。
 
  教育局实施「全方位学生辅导服务」,小学采用「全校参与」模式,透过教师与学生辅导人员及专业人员合作,为学生提供补救性、预防性及发展性的辅导服务,以建立一个稳健的辅导系统。现时小学学生辅导服务的资源,是透过人手或津贴两种模式发放,学校可因应需要,灵活运用津贴,聘用辅导人员或向机构购买社工服务。政府更由二○一二/一三学年起向开办五班或以上的公营小学发放额外的「学生辅导服务津贴」。
 
  根据教育局收集所得的意见,绝大部分的小学都能善用津贴以安排一位或以上的驻校学生辅导人员;而现时全港九成的公营小学均有聘用注册社工为学生辅导人员。就社会对小学「一校一社工」的要求,教育局会因应小学对辅导服务的需要,以开放的态度与劳福局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及在资源方面作出配合。
 
  为提高中、小学及幼稚园教师对保护学童的警觉性,教育局每年均会与社署合作举办讲座及研讨会,协助他们及早辨识、介入及支援怀疑被虐待及受家暴影响的学生。此外,教育局亦每年委托大专院校举办「中/小学教师学生训育及辅导证书课程」,内容包括「虐待儿童」、「家庭暴力」等课题。此外,教育局会在本星期开始,与社署和警务处协作,为幼稚园和小学教师举办四场简介会,介绍如何识别和转介怀疑虐儿个案,加强教师对儿童被虐特征的办识能力及警觉性,并提升他们对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的了解。
 
  为进一步加强家长教育,教育局将于短期内推出全新的手机版家长教育网页,让家长更方便取得支援学童身心发展等资讯。政府亦已在教育统筹委员会下成立家校合作及家长教育专责小组,检讨现行推广家长教育及家校合作的方式,制订进一步推动家校合作及家长教育的方向及策略,以期协助家长培育子女健康愉快地成长。
 
  此外,社署或和非政府机构营办的65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及两间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加强家庭照顾儿童的能力,并协助家长改善照顾质素。而全港21个家庭生活教育服务单位亦提供一系列家庭生活教育服务,强化亲子关系和沟通,并让父母更掌握子女在成长上各方面的需要,以便及早察觉子女的问题及在有需要时向有关服务单位求助。有需要的家长亦可致电24小时运作的社署热线寻求即时辅导或转介至合适的服务单位。
 
  在公众教育及宣传方面,社署近年推出了有关有效管教子女方法及跨代家庭和谐的动画短片,以及一系列宣传短片、电台广播及海报,以传递防止家暴和及早求助的信息。社署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将制作新一辑有关保护及防止虐待儿童的宣传短片、电台广播及海报,于不同公共交通运输系统的媒体播放及张贴,并发放至社交媒体。

(二)及(三)为加强对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保护,让聘请雇员从事与上述两类人士有关工作的机构或企业可查核相关雇员有否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刑事定罪纪录,政府于二○一一年按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的意见,透过香港警务处推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行政机制(查核机制)。
 
  目前,查核机制的涵盖范围包括应征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有关工作的准雇员、合约续期雇员及由外判服务机构派往其他机构或企业提供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有关工作的雇员,涉及的机构包括学校、残疾人士院舍、私营补习中心及私营兴趣活动机构如游泳会、体育会、音乐中心等。
 
  保安局不时检讨计划,并积极逐步扩大查核机制的涵盖范围。自二○一五年四月一日起,查核机制逐步扩展至所有合资格合约续期雇员。该局会继续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在确保查核机制有足够处理能力的基础上,考虑未来是否将查核机制范围再扩大。至于是否需要强制要求雇主/雇员进行查核,该局认为必须慎重考虑平衡保护儿童及协助更生两大原则,并需要取得社会共识。
 
  此外,法改会的性罪行检讨小组委员现正就性罪行相关法例进行全面检讨,并先后于二○一二年及二○一六年发表两份相关谘询文件。法改会的检讨工作仍在进行中。当法改会完成有关检讨之后,保安局会研究引入一套全面及具法律约束力查核制度的可行性,以及鼓励社会作出讨论及透过谘询谋求共识。多谢主席。
 
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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