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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回应外国组织有关香港学术自由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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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一外国组织发表的报告,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作以下回应:

  「学术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受《基本法》保障,更是香港高等教育赖以成功的基石。香港特区政府一直致力维护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

  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均为独立自主的法定机构。这些大学有各自的条例及规程,载述其成立宗旨、职能和管治架构。法例订明院校所享的权力和自由,以履行其成立宗旨和职能。根据相关法例,行政长官是大学的校监,藉以维持政府与大学的连系,同时显示政府当局对高等教育界别的支持。相关条例和规程亦订明校监在各大学的权力及职务,以配合院校的需要。这个法定制度一直行之有效。

  有关报告对香港高等教育作出一些无事实根据及不公平的评论,我们表示遗憾。」
 
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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