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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建筑地盘承建商违规于晚间在将军澳及尖沙咀进行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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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分别位于将军澳及尖沙咀的工程地盘早前被发现违规在晚上进行建筑工程,三个相关的承建商今日(一月十八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41,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中分别接获市民投诉涉案两个地盘于限制时间内施工及发出噪音滋扰。首宗个案的建筑地盘位于日出康城第六期,承建商并无领有建筑噪音许可证,在晚间违规施工,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另一宗个案则涉及尖沙咀K11商场的商铺地盘,承建商及分判商在晚上处理建筑废料,亦无申领建筑噪音许可证。环保署完成调查及搜证后,按《噪音管制条例》检控所有涉案承建商及其分判商。

  《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尽量减少噪音滋扰。环保署发言人强调,建筑及装修工程应尽量安排在日间与非假日时段进行,以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若有必要在限制时间内(即平日晚上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公众假日的任何时段)进行工程,必须事先向环保署申领许可,经环保署评估符合法定要求及获发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获批许可证的工程亦须按照环保署要求落实消减噪音措施,将噪音影响减至最低,否则即属违法。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则可处罚款二十万元。
 
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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