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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虐待儿童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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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虐待儿童(即18岁以下人士)(虐儿)的个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新呈报的虐儿个案数目,并按受虐儿童所属年龄组别、虐待性质(即(i)疏忽照顾、(ii)性侵犯、(iii)精神虐待及(iv)多种虐待)及施虐者身分(即(a)父母、(b)兄弟姊妹、(c)继父母、(d)祖父母、(e)其他亲属、(f)家族朋友/朋友、(g)照顾者、(h)老师、(i)补习老师/教练、(j)同住租客/邻居、(k)无关系人士及(l)未能识别人士/其他)和使用与附件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五年,每年虐儿个案的施虐者被检控及定罪的人数分别为何;

(三)新呈报的虐儿个案在过去五年有否呈上升趋势;若有,详情为何,以及有否研究其成因;

(四)现时有何措施防止虐儿;会否检讨该等措施的成效;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及

(五)社会福利署现时为受虐儿童、施虐者及其家人提供的服务详情为何;过去三年,每年的服务人次,以及施虐者在接受服务后的一年内再次被发现虐儿的个案宗数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重视儿童的福祉,深信每名儿童都应受到保护,免受伤害或虐待。在谘询各有关政策局和部门,包括社会福利署(社署)及香港警务处(警方)后,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社署和警方分别搜集有关虐待儿童的个案统计数字。社署于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截至九月)搜集的新呈报受虐儿童个案统计数字载于附件二。社署并无备存同时按受虐儿童年龄及其与施虐者的关系分类的统计数字。

  警方于二○一三至二○一七年(截至六月)接获涉及刑事成分的虐儿案件数目载于附件三。警方只备存「侵害儿童人身罪行」(包括疏忽照顾)及「侵害儿童性罪行」的统计数字,并无备存有关儿童遭受精神虐待的数据。

  社署和警方在搜集有关个案数字时,各自根据它们的不同运作需要采用了其统计定义和基础,故所提供的统计数据不能作直接比较。

(二)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答覆第一部分所指的「侵害儿童人身罪行」及「侵害儿童性罪行」案件可根据不同刑事罪行作出检控。其中,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九月,根据两项针对打击虐待、忽略及抛弃儿童等行为的法例条款,即《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12章)第26条及第27条,而被检控的人数及被定罪的人数载于附件四。政府没有备存其他涉及虐儿刑事罪行的统计数字。

(三)根据社署及警方于附件二及附件三提供的统计数字,虐儿个案整体数字没有反映显著上升或下跌的趋势。

(四)政府有关政策局和部门采取多项措施防止虐待儿童,并致力为受虐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所需服务。由社署或非政府机构营办的65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及两间综合服务中心分布全港,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补救性质的服务,以加强家庭照顾儿童的能力,并协助在照顾及管教儿童上遭遇困难的家长改善对儿童的照顾。

  此外,社署或非政府机构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社署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服务课)及精神科医务社会服务部,一同推展家庭支援计划,尝试接触不愿主动求助的家庭。社工透过电话联络、家访和其他外展服务,接触及转介在家庭暴力(包括虐儿)、精神病等方面有危机以及与社会关系疏离的家庭接受各种所需的支援服务。有关单位亦会招募及培训义工(包括一些对克服家庭问题或危机有亲身经验的义工)接触上述家庭,并鼓励他们使用适当的服务,防止问题恶化。

  社署、教育局、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共同推行「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旨在及早识别零至五岁幼童及其家人的各种健康及社会需要,并且提供所需服务,从而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这项服务经由卫生署辖下的母婴健康院、医管局辖下的医院,以及其他相关的服务单位包括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及学前教育机构提供,以识别高危孕妇、患产后抑郁的母亲、有心理社会需要的家庭(包括在家庭暴力方面有危机的家庭),以及有健康、发展及行为问题的学前儿童等。被识别为有需要的儿童及家庭会获转介至相关的服务单位,接受进一步适切的健康及社会服务。

  社署已加强措施和服务,向家长灌输保护子女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引入一系列服务协助有不同需要的家庭。这些措施包括公众教育及宣传、家庭生活教育及辅导服务等。例如,近年社署推出有关有效管教子女方法及跨代家庭和谐信息的动画短片;制作及推出一系列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声带及海报,以传递不应向伴侣及子女使用暴力、发布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和及早求助的信息等。社署会在二○一七至二○一八年度制作新一辑有关保护儿童及防止虐待儿童的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声带及海报,于不同公共交通运输系统的媒体播放及张贴,并透过超连结至社交媒体以广泛宣传保护儿童信息。

  警方亦十分重视虐待儿童的举报,并会以具敏感度及专业的态度处理案件,达致保护受害儿童免受进一步伤害及把犯案者绳之于法的双重目标。警方亦会与海外执法机构就虐待儿童问题保持紧密联系,包括参与有关防止侵犯儿童罪行的国际刑警专家小组周年会议,以了解外地在处理虐待儿童问题方面的发展。此外,警方亦透过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公众对保护儿童的意识及增加儿童受到虐待时的自我保护能力。

  相关政府部门会按需要检讨现时各项措施及宣传的成效。

(五)社署的11间服务课是专责处理及跟进虐待儿童个案的服务单位,服务课的社工会为受虐儿童提供全面跟进服务,例如暂时的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及辅导服务等。在跟进个案期间,社工会持续评估有关儿童及其家庭的情况,并提供适切的支援。除受虐儿童外,社工亦会为其家人(包括施虐者)提供所需的服务,包括定期探访、辅导服务(如情绪控制及辅导、管教技巧、亲子关系)及经济援助等,并在有需要时转介接受心理辅导服务,以确保儿童的福祉得到保障。除个案辅导外,服务课的社工亦会向受虐儿童及其家人提供小组辅导和发展性的活动,从而协助他们克服事件的负面影响,提高个人抗逆力,以及建立自信心、良好的人际和家庭关系等。

  现时社署只备存附件二列载的新呈报受虐儿童个案统计数字,没有另外备存服务人次及施虐者在接受服务后一年内再次被发现虐儿的统计数字。
 
2018年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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