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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回应传媒有关清洁服务合约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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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近日海丽邨因为转换清洁服务承办商而引致的劳资纠纷,房屋署发言人今日(一月四日)回应传媒查询如下:

  房屋署非常关注事件,并会严肃处理。同时,劳工处自知悉事件以来,亦一直密切关注及跟进事件的发展以及受影响的清洁工人的诉求,并与劳资双方举行调停会议,房屋署亦有代表列席。据了解,竞争事务委员会亦接获相关的投诉。房屋署会全力协助劳工处和竞争事务委员会。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绝不姑息剥削员工或违法的服务承办商。房委会有既定的投标机制和合约管理制度,只有列入房委会承办商名册内的公司才可竞投屋邨的服务合约(包括物业管理、洁净及护卫服务)。如发现个别服务承办商在投标过程中或履行合约时有违规行为,房委会及房屋署会严肃处理,并会就有关个案的情况及严重性采取恰当的规管处分,包括从服务承办商名册中除名、限制或暂停其投标资格,以及终止服务合约等。

  按房委会现行的《工程承办商及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登记指引》,公司之间的关系如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中「关联方」的定义,即视为有关联的公司。承办商如欲申请列入或保留于名册内,须递交其董事或合资格会计师证明其属「关联公司」而签发的证明书。关联公司如获准列入和保留于名册内,须各别承诺只由其中一家公司竞投同一份合约,凡不遵守该承诺的关联公司,投标一概无效。

  房屋署一向重视外判承办商雇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确切的保障。当与服务承办商签订新的服务合约时,房屋署会订明承办商须遵守一切适用的条例和法规、「标准雇佣合约」所订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房委会的政策、措施和指引。

  当房屋署邀请承办商投标合约时,有关屋邨办事处(办事处)会张贴告示知会受影响的承办商雇员,提醒他们在《雇佣条例》下可享的权益。在确定要转换承办商时,办事处会约见新旧承办商,提醒他们必须遵守合约及法律规定,并合情合理地处理与其雇员有关的事宜。

  办事处亦会透过通告或函件,提示受转约影响的员工与雇主就服务合约届满后的工作安排尽早进行沟通,以及提醒他们切勿轻率签署任何文件,在签署任何文件前必须先清楚了解及同意有关内容。

  在服务合约批出后,房屋署会持续监察服务承办商的表现。
 
2018年1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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