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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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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出席毅力十二爱心跑2017开幕礼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早晨,各位传媒,很高兴今日二○一七年的最后一日,我以行政长官这个新的身分出席我一向都很支持的、由香港精英运动员协会举办的「毅力十二爱心跑」。我希望在二○一八年,我本人以及我的管治团队,都是以无比的毅力,为香港筹划未来,可以拓展香港的经济、改善民生,建设一个更加充满爱心的社会。看看大家有甚么问题。
 
记者:「一地两检」方面,大律师公会说人大纯粹用一个《决定》的方式去进行「一地两检」是缺乏法理依据,同不同意这个讲法?担不担心接着本地立法的工作会面对司法挑战?
 
行政长官:我们在十二月二十七日就着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在香港的高铁西九龙站落实「一地两检」作出的《决定》,已经召开了一个记者招待会,回应了传媒的提问。经过这几天,我都看到社会上的反应,政府在两日前也作出了一个回应,不过我今日也想综合来跟大家讲几点。
 
  第一,我可以证实,好像梁爱诗女士所说,在香港兴建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体现自治的其中一个做法。换句话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要兴建香港段。如果大家打开国家的地图,看到现在高铁的网络,无论是今日已经完成的四纵四横,或者在规划中的八纵八横,都不需要有这二十六公里的香港段。所以任何揣测说是中央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去兴建香港段,也为此做一个《决定》,要求香港实行「一地两检」,这个说法是完全不正确,而且有点「屈」中央。这个我可以证实,因为我不但是今日的行政长官,我也是上两届政府的主要官员。虽然上两届我都不是很亲身、很直接参与高铁项目,但我可以跟社会说,兴建这二十六公里的香港段,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争取的,这本身也是一个自治的体现,否则中央是可以叫停的。如果不是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亦预计可能有一些法律上的挑战,可以叫停这个项目。但中央非常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去兴建这个广深港铁路的香港段。因为中央也明白到香港提出的理据,就是我们希望能够融入,或是更加好地融入国家的发展大局,让我们这短短二十六公里的高铁,将我们的人流可以更加顺畅、高效地踏入全国现在二万二千公里、他日超过三万公里的高铁网络,为社会带来很大的运输、经济、民生及社会的效益。这是第一点我需要说的。
 
  第二点,我亦都可以说,在我听了这么多有关「一地两检」的、或是非建制派的朋友,绝大部分他们的意见我都不同意,唯独有一点我都有个共鸣,就是我们不会是为了开通一条铁路的便利,去牺牲了「一国两制」的原则,去破坏了《基本法》这个重要的宪制文件。所以,过去真的有好几年我们和中央都是不断地很努力去磋商、去反覆研究,究竟是怎样能够找到一个有充分法理基础的方法,可以在西九龙站落实到「一地两检」。正如我在十二月二十七日的记者招待会说,在一九九○年颁布《基本法》的时候,没有人可以预计到高铁的发展会那么快速。事实上,当时任何一条高铁都还未兴建,所以说今日一定要在《基本法》的条文里面去找一条去教我们怎样做高铁的「一地两检」,是强人所难的。但是我们人是有智慧的,亦都有一个去灵活应变的能力,只要不违反原则。所以经过了几年,我们找到这个我们认为是有充分的法理基础的「三步走」的方法。「三步走」的方法,简单来说,就是先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酝酿后,我们和内地签了一个《合作安排》,让在西九龙站里可以有一个内地的口岸区。在内地的口岸区将会被视为是已经进入了内地,所以任何的高铁乘客进入了「内地口岸区」,就要接受内地法律的管制,在他们的出入境、清关、检验、检疫方面,都是用内地的制度。口语化来说,就是将本来在过了关口,如在深圳的几个陆路口岸发生的事,就提前了在西九龙站进行,方便乘客可以无需再要经过出入境管制就直达全国,这效益是很多市民都认同的。第二步是由我们就着这《合作安排》呈请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再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亦都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去提请作一个决定来给予一个充足的法理基础——这个《合作安排》是符合「一国两制」精神,并没有违反《基本法》。然后第三步还要交回香港本地立法,让「一地两检」能按《决定》及《合作安排》得以落实。所以,一个这么严谨的程序,被部分法律界人士形容为「说了算」或人治,我认为亦都是不正确,而且甚至,如果你问我,有点是我们香港部分法律界人士一贯以来那种精英心态,或者是双重标准,即是,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下的东西是至高无上的,在内地一个这么大的国家,十三亿人口的国家内的法律制度,他们认为是不对的,我觉得这种心态很不利于香港在「一国两制」之下保持我们自己的高度自治,亦不符合在「一国两制」下需要先以认同「一国」的基础来保障我们的「两制」可以继续发挥它的功能。
 
  第三点我想讲的,就是该《决定》已全面回应香港市民的关注,大家都记得,自从七月二十五日我们提出「三步走」之后,社会上部分的人士说了一些有点危言耸听的说话,甚至说不要行近西九,否则被捕后会以内地法被惩处,但在《决定》已清楚说明这个《合作安排》,这个人大决定,并没有影响香港的行政区域,所以谈不上「割地」,而从内地来执法人员都是只局限在「内地口岸区」执法,在「内地口岸区」以外,他们是没有执法权。第三,正如我所说,亦要经过本地立法才能够落实「一地两检」。所以最终香港要不要有「一地两检」仍然是我们的高度自治范围之内。但过去几个月,听到市民的反应和立法会在十一月中也通过了一个虽然是没有约束力的政府议案,支持以「三步走」去落实「一地两检」,所以在二○一七年去到今日最后的一天,我也呼吁这些仍然持一个我认为并不很正确法律意见的法律界人士,能够可以再客观、务实地看看今次中央和特区政府可以找到的、有充分法律基础的方案来尽早如期可以让我们落实「一地两检」。
 
记者:法律界人士担心今次没有法律基础,所以其实你觉得究竟是否这一点令香港人比较难去接受呢?
 
行政长官:不是的。我觉得部分提出这个「没有法律基础」的论点的法律界人士是完全抗拒去接受在宪制之下有一个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它亦是有权去监督法律的执行。正如李飞主任所说,如果讲得更高层次一点,整部现时大家很关注,包括部分法律界人士很关注的《基本法》,一九九○年是何人颁布的?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着现时一个新的情况,亦需要满足香港在经济、民生,或者在运输高效方面,它都乐意再为香港去做这件工作,正如我所说,只能够用这个四个字来形容——就是「玉成好事」。所以我并不太明白为甚么对于部分法律界人士说没有法律基础,大家这么着重;对于我们亦有法律界人士,不断反复对大家说明这个宪制的基础,这个法律基础,大家却不太接受。所以我的呼吁都是大家要客观、务实,用一个开放些的态度来看这件事,这件事真的是一件大好事,因为现时国家在高铁的发展是一日千里,所以如果香港未能够可以踏进这个高铁网络,将会落后于形势。
 
记者:政府是否需要主动提请人大释法,尤其是释除部分法律界人士觉得今次的《决定》是违反了或者不同于《基本法》第十八条,是否需要主动申请释法?
 
行政长官:不会,因为特区政府不会只为了部分法律界人士的看法而去做一些这么严肃的工作。作为一个特区政府,我的责任、我的团队的责任是面向全港市民,如果我只是因为部分我刚才形容的那种心态的法律界人士有一些说法,我为了满足,或者甚至是讨好他们的说法而做一些宪制上不合乎规矩的做法,这个我是完全失职的行为,所以我一定不会。但现时的问题并不是没有法律基础,只是有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没有法律基础。我希望大家都可以分清这个事实。多谢大家。
 
2017年12月3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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