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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在北京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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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太,刚才说到有些特别要求,可否说一说,今次向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什么?以及在你们两个会面期间有否提到香港的一些特别情况,例如二十三条立法或《议事规则》修订?
 
行政长官:大家知道,述职的时间很短,所以不会谈到这么个别的事件。对于《基本法》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工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一个宪制责任,亦保障国家安全,所以我的立场是一致的,无论在竞选期间、在《施政报告》里,说我们都要履行这个宪制责任,但由于这件事本身很有争议性,所以一定要审时度势,在一个适当环境才能推行,作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亦有责任创造这有利条件。那个情况亦是一样,领导人亦知道我的立场、我的看法是这样。至于你说在述职期间向中央提出什么要求希望中央能够大力支持,我概括些说,都是围绕香港几个产业,特别是要巩固和提升的产业,包括金融业是否能进一步互联互通,包括我们现在想做的创新科技,怎样可以有利于两地科研人才的交流。大的议题就一定离不开争取中央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里做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都可以全面流通,令大湾区的经济体可以成熟发展。至于「一带一路」,现在比较简单,因为签了这个《安排》,往后我们就按着这个《安排》展开香港参与「一带一路」的工作。
 
记者:是否可以说在述职期间,领导人完全无提到要立廿三条?是否没有叮嘱香港要尽快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第二,都想问今次述职有否向中央汇报一下特区政府未来会否有人事变动,包括有否向他说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可能已经提出请辞,有否向他提交一个新的接任人选?
 
行政长官:我都说述职时我们不可以说到这么细致的个别事项,我亦很难逐点跟你说我跟主席说什么,主席跟我说什么。你提到的两个问题,笼统地答,第一就是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甚至可以说是每一位爱国爱港人士都应该维护国家安全,大家责无旁贷,所以大家不需要那么敏感。第二,我亦汇报了我们在七月一日上任之后的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即是所谓的团队,真的能够做到主席对我们的要求──有团队精神,事不避难。我感觉到主席对此都表示欣慰。至于你说会否有人事变动,我今日不可以作任何公布。
 
记者:林太,刚才习主席形容你是开局良好,会否觉得给了你一支强心针往后处理一些较敏感的议题,例如二十三条立法、例如「一地两检」、例如《国歌法》的立法或政改?
 
行政长官:过去数月,开局良好这个形容词我听了很多次,在香港各界、内地省市、中央领导都一直给我这回馈的意见,大家觉得香港在七月一日之后,我不敢自满,这一届政府大体上是开局良好,社会比较平稳,经济亦是向上,社会上似乎大家感觉到前景是好好,大家都希望香港未来会更好。
 
  至于一系列你提及的议程全是要做的事,即是「一地两检」,我们的「三步走」开始了「第一步」,希望这个月底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作一个决定去确认及批准我们签订了的《合作安排》,做了「第二步」。「第三步」是相当困难,因为要本地立法。如果早前部分立法会议员,即非建制议员,都是不赞成「一地两检」,相信他们这短短几个月都不会改变他们的立场,所以如何能够争取立法会适时通过有关「一地两检」的本地立法工作是特区政府未来一个挑战。至于《国歌法》的本地立法,这个当然亦要做,国歌是国家象征,等于国旗和国徽,透过本地立法,用一个适合香港的情况以落实《国歌法》应该没有争议,所以我觉得刚才你提那些均不是在今次述职里会特别突显了很有争议性的议题。
 
记者:刚才你说到维护国家安全非常重要,那么我想问二十三条什么时候可以提上这个日程?中央没有任何的询问我们对于接下来这二十三条的立法计划吗?
 
行政长官:《基本法》二十三条本地立法是我们的宪制责任,这是为了保护、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也是香港的安全,香港的安全也是香港市民的安全,这个事情本身是一个应该做的事情,但由于这个事情在以前做的时候引起了社会很大争议,所以要再做这个事情还要一个比较好的条件、好的环境。作为行政长官,我的其中一个责任是尽力在本届任期内创造这个条件。现在很难说是什么时间这条件能成熟,让香港社会比较有利,能够理性去讨论这个很重要的宪制问题。
 
记者:林太,今次领导人有否提出香港有什么问题或香港有什么做得不足的地方?
 
行政长官:领导人一向关心香港发展,我没听到有什么他们觉得不足的地方。不过他们个个都很鼓励我们,其实香港仍然有很大优势,应该把握现在国家继续改革开放及接下来的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的建设,把握这些机遇做好经济,令我们更有能力改善民生。你会留意到无论是习近平主席或李克强总理,对于我们过去几个月在民生方面的举措是很正面的,两位领导人都觉得我们做经济发展勿忘的初心是要改善市民生活,这点我完全认同,大家知道我对民生工作非常上心,所以亦会循着领导人对我们的要求,继续做好改善民生的工作。
 
记者:怎样看立法会修改《议事规则》及政府何时恢复提交法案?
 
行政长官:立法会修改《议事规则》,我说过多次,是立法会内部的事,是他们按《基本法》行使他们的职权。我今日整天参与会议,刚才收到通知,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讨论、争议,甚至有些肢体碰撞后,今日可以在立法会通过。希望过去两个月我们看到的纷争告一段落,可以将立法会回复正常。有回一个相对正常的立法会,当然政府提的议案就会继续进行,只要我们提出的议案经过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审议,便可以提交立法会。

(待续)
 
 
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3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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