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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B生物柴油公司非法排放污水到公用雨水渠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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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将军澳的ASB生物柴油公司因非法排放污水至公用雨水渠,今日(十二月七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0,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人员今年五月到该生物柴油厂巡查,发现该厂有污水排放至公用雨水渠,怀疑厂方未有妥善收集污水至处理设施适当处理,导致部分污水经雨水渠排放。环保署人员抽取污水样本进行化验,证实其油脂、悬浮固体和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每公升220毫克、3 100毫克和6 000毫克,严重超出《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的规定上限,其中悬浮固体和化学需氧量更分别超出规定多达62倍和60倍。环保署经搜证后,按《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该公司。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持有人排放超出牌照规定的污水至公用排水渠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环境保护署提醒业界必须妥善收集及处理污水,以免影响环境。
 
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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