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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与故宫博物院签订合作意向书加强文化交流和合作(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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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署长李美嫦今日(十二月七日)与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博士签订第二份文化交流与合作意向书。继二○一二年首次签订合作意向书后,双方进一步建立更紧密的交流合作关系,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展示。

  未来五年,双方将继续每年在香港举办故宫专题文物展览;并在文物保护、藏品管理、学术研究等领域交流专业知识及经验;建立人才培训合作机制,举办主题论坛、学术研讨会、博物馆专业人员交流培训;通过教育及推广活动,包括为青少年提供交流和实习,以加强大众对历史、文化和艺术的认识。

  二○一八年起,康文署将继续与故宫博物院合作推广中国文化。双方将合办为期五年的学生及公众教育活动--「穿越紫禁城」系列,每年透过特定主题,以多元化、具创意的活动,例如巡回展览、互动剧场、工作坊及比赛等,从不同角度解构昔日皇室的建筑规格、文物藏品、历史风尚,以及当中的人和事,藉此提供更多机会让学生及公众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并同时推广香港的文化和艺术。
 
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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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李美嫦(右)今日(十二月七日)与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博士(左)签订第二份文化交流与合作意向书,进一步建立双方更紧密的交流合作关系。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与故宫博物院今日(十二月七日)签订第二份文化交流与合作意向书。图示(左起)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博士、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和康文署署长李美嫦在签署仪式后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