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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支援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在家上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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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杨伟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协助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在家上网学习,政府自二○一○至二○一一学年起推行:(i)上网费津贴计划,向合资格家庭提供非实报实销的上网费津贴;以及(ii)上网学习支援计划(支援计划),协助合资格家庭购置价格相宜的电脑和上网服务,并向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包括协助家长指导和支援子女上网学习的家长电脑培训)及技术支援。据报,支援计划下只有少数旧型号而运行速度慢的电脑可供购置,而配套的硬件和软件亦不理想。另一方面,有意见指出,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令支援计划成效不彰。例如,负责统筹支援计划的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难以配合教育局推行的资讯科技教育策略,以及鉴于上网费津贴是经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或社会福利署发放予合资格家庭,资科办亦难以掌握该等家庭及学生的全面资料以作出支援。据报,支援计划将于明年八月底完结,但该计划的两家营运机构有意在计划结束后继续支援低收入家庭学生上网学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由二○一三至二○一四学年至本年十月,每年
(i)分别有多少个家庭合资格领取及实际领取上网费津贴,以及
(ii)(a)分别有多少个家庭登记和实际参加支援计划、(b)支援计划提供服务的次数,以及(c)该等服务的实际和目标使用率(以表列出);
 
(二)过去三年,有否评估支援计划的成效;若有,评估所用准则及其结果为何;
 
(三)政府在汲取支援计划的推行经验后,有否计划就支援低收入家庭学生上网学习实施以下改善措施:(i)增设购买电脑实报实销津贴,使受助家庭可按学生学习需要购买电脑、(ii)加强免费或按成本收费的维修及更换零件及软件服务,以及(iii)提供时间更具弹性和地点较接近居所的家长电脑培训课程;
 
(四)支援计划于明年八月结束后,政府将如何跟进并支援该计划下的受助家庭学童上网学习(包括处理该等家庭未完结的分期付款购买电脑合约),以及会否推出新计划继续协助该等受助家庭;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会否考虑把推行上网费津贴计划、协助有经济困难学生购置价格相宜的电脑和上网服务、协调学生上网学习的技术支援,以及辅导沉迷上网及有网上欺凌行为的问题学生等相关工作,拨归教育局统筹并使有关安排恒常化;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否向支援计划的两家营运机构了解,他们在支援计划结束后继续支援低收入家庭学生上网学习的详情,以及会否提供新资源以支持该等营运机构及其他非政府机构向低收入家庭提供选购上网服务支援、技术支援及家长电脑培训等广受欢迎的服务?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六个部分,经谘询教育局及社会福利署后,现答覆如下:
 
(一)由二○一三/一四学年至本年十月,有关上网费津贴及上网学习支援计划的统计数字,载列于附件。
 
(二)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在与支援计划推行机构签订的拨款和营运协议内,订立了主要表现指标,并每年评估实际成果是否达到订定的指标。
 
  为确保服务质素,有关的拨款和营运协议订明了最低的服务标准,例如家居宽频上网速度、电脑软件和硬件的规格、电脑保养年期、订单送货时限、热线及服务中心的开放时间、培训课程师生比例和内容、辅导服务和转介安排等。根据二○一六/七学年的评估,两间推行机构的表现均属达标。
 
  此外,我们在二○一七年六至七月委托了独立机构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曾使用支援计划服务的合资格家庭当中,超过94%对支援计划感到满意或认为服务可以接受。此外,合资格家庭学生在使用互联网方面的比率已达到94.6%,与主流家庭学生的95.6%大致相若。
 
  尽管反应正面,我们注意到即使推行机构大力鼓励合资格家庭参与,支援计划的服务使用率的增长仍较预期慢。其原因包括:基于私隐理由,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社会福利署和学校都不能向推行机构直接提供合资格学生的资料(注),令推行机构难以识别合资格学生;随着电子学习不断发展,学生和家长对资讯科技的认识已有所提升,对培训的需求相应减少;以及部分家庭亦可从市场上选购到折扣吸引的电脑等。
 
(三)支援计划并不包括提供直接的财务支援。在提供技术支援方面,不论是否透过支援计划购买电脑,推行机构均会为合资格家庭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及电脑检查服务。所有由合资格家庭透过支援计划自资购买的桌上电脑或笔记簿型电脑,于三年保养期内均可享有免费维修服务。在提供电脑培训方面,两间推行机构在全港各区设有共35个服务中心,并会因应需求在不同时段安排培训班,以方便学生和家长参加。
 
(四)及(六)支援计划的目标,是推动非牟利机构发展可以长远营运的模式,持续支援有需要的学生上网学习。据了解,两间推行机构已累积经验,并与受助家庭和学生建立了良好关系。它们均有意在支援计划结束后继续为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上网学习支援服务,并正在研究订立服务范围及有关细节。就现时支援计划的服务使用者,资科办会确保推行机构及其服务供应商根据有关合约条文,提供服务直至合约完成为止。
 
  为支援有需要的学生在家上网学习,学生资助处及社会福利署会继续向合资格家庭发放上网费津贴。此外,政府在全港所有69间政府公共图书馆提供免费Wi-Fi服务,方便学生于学校以外上网学习。为增加对有需要学童的支援,资科办亦资助约170间非牟利机构营运的自修室及青少年服务中心提供免费Wi-Fi服务,预计于二○一八年年初全部投入服务。
 
(五)教育局推行第四个资讯科技教育策略(策略),透过资讯科技,提升学与教的互动经验。策略的其中一个主要措施,是为所有公营学校建立覆盖所有课室的无线网络,以方便学校使用流动电脑装置进行电子学习。相关工程将于二○一七/一八学年内大致完成。加上策略的其他措施,包括增加优质电子学习资源的供应、培养学生的资讯素养,以及提升教育专业人员的专业领导及力量等,均有助学校推行电子学习。现时已有不少学校推行自携装置,使用电子学习资源、课本及学习管理平台,让学生学习更趋个人化。政府明白自携装置的发展会为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增加经济压力。故此,《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提出,教育局会邀请关爱基金考虑资助清贫中小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实践电子学习。
 
  另外,教育局于二○一六年更新了《香港学生资讯素养》架构,以便学校把资讯素养融入课程,培育学生正确地运用资讯的能力和态度,包括评估资讯来源的可靠性及提防互联网上的危险等。教育局已为学校提供电子学习资源套,协助学校进行相关的家长教育;以及透过讲座及工作坊,协助家长培养子女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运用资讯科技应有的态度,避免沉迷上网或接触不健康的信息;并设立热线,为有需要的家长、教师及学生提供个别支援。教育局会继续积极推动上述的工作。
 
注: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虽已协助资科办派发计划的单张及表格,但只会在已获申请人同意及授权下,将有关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直接披露给资科办,再由资科办披露给有关的推行机构。
 
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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