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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港人首次置业先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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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苏伟文博士的书面回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她于今年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宣布,推出港人首次置业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在先导计划下,政府会透过地契条款,规定发展商作混合发展,即除兴建私人房屋单位外,须提供指定数目的单位,以供售予从未在港置业并符合其他订明资格的人士。政府会于明年年底在卖地表中选取一幅位于安达臣道、估计可提供约1 000个单位的住宅用地,作为先导计划的试点。为使先导计划更具效益,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要求发展商在先导计划下的发展项目提供下述设施:

(一)由政府管理的公众街市,以改善目前某些地区被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辖下街市垄断,以致居民「需捱贵餸」的苦况;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基层医疗设施(例如社区健康中心),以纾缓有关地区的公营医疗服务的压力;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社会福利设施(例如老人院舍、幼儿中心)及供信众数目较少的宗教团体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令有关地区有更完备的社区设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指出,为了让较高收入的家庭在楼价持续上升下能重燃置业希望,政府会在不影响公营房屋供应的前提下,推出「港人首次置业先导计划」(「首置」计划),丰富房屋阶梯。

  政府的初步构思,是透过地契条款,要求发展商在其拥有或从政府购买得来的土地上作混合发展,除兴建私人房屋单位外,亦须设计、兴建及出售指定数目的「首置」单位予合资格人士。由于「首置」计划是一项新的构思,政府会继续聆听社会上的意见,敲定细节后于明年年中公布计划的详情。

  选址方面,我们建议于明年年底在卖地表中选取一幅位于观塘安达臣道的住宅用地推行先导计划,估计可提供约1 000个「首置」单位。一般而言,在私人发展项目内提供公众设施,目的是希望能促进综合设计、善用土地,以及更妥善规划用地或使某类公众设施得以早日落成,以满足较广的地区或全港需要,或应付私人发展项目所带来的人口。在制定售卖政府土地条款及处理一般修订土地契约申请的过程中,相关政策局或部门可因应区内的需要、参照《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及考虑个别用地的限制和情况,建议在有关私人发展项目内加入所需的公众设施。在决定于用地上提供某些公众设施后,地政总署会按政策指示将有关要求反映在地契条款内。
 
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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