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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就议员修订《议事规则》拟议决议案所提出的修订议案而作裁决的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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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就议员提出修订立法会《议事规则》的拟议决议案提出的修订议案所作的裁决,以及有关辩论安排,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时的发言:

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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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大家解释一下就议员修订《议事规则》拟议决议案提出的修订议案,我所作的裁决。

  有二十二位议员就拟议决议案提出八十八项修订议案。在考虑这八十八项修订议案,我采取了宽松原则,只要这些修订议案是经过「三部曲程序」的,又没有抵触《基本法》、现行法例或《议事规则》的条文,以及内容没有不准确或不能理解,我都批准。

  故此,我批准了二十三项修订议案,当中涉及五十四项拟议修订。详细(内容)可以参阅我的书面裁决

辩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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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修订《议事规则》议案的辩论安排,我收到议员的来信,亦约见了不同议员,听取他们的意见。经过仔细考虑后,我决定将十二项拟议决议案及其修订议案作合并辩论。这是根据《议事规则》,以及参考过往做法而作出的决定。过往无论是议员或政府提出的决议案,当涉及同一主题时,都会作合并辩论。

  而今次所有的决议案都是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五条修改《议事规则》,属于同一主题,所以同样地安排了合并辩论。要完成处理《议事规则》的修订,正常情况下,预计需三十小时。

会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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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今年十月至今,立法会共举行了八次会议,其间只通过了《致谢议案》,以及有关一地两检无立法效力的政府议案,而至今还未能通过一项法案。单是处理两项无争议的《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和《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决议案,便用了近13.5小时。另外,有八项延展附属法例审议期的议案则未能处理,无法律效力的议员议案也一项都没有处理。

  事实上,在过去的会议中,由于种种原因,例如秩序问题、点算法定人数、处理与程序有关的议案,便耗用了约六十二小时;再加上两次流会,足足占用了(接近)一半的议会时间。

  我相信大家都同意现时议会的情况极不理想,立法会需要尽快回复正常运作,所以我认为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处理修改《议事规则》的建议。

  我希望可以在圣诞假期前完成,所以我打算十二月六日的会议的时间及安排会与以往一样,至于十二月十三日的会议,我考虑到处理《议事规则》所需的时间,我请议员预留十二月十三日至十六日的时间用来开会。我会谘询议员对安排延长会议至十二月十六日或直至完成审议的意见。
 
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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