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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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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出席科技「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论坛后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就着今日我们香港一位跨栏运动员吕丽瑶很勇敢站出来,说给公众知道她在十年前,当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受到她当时一位教练性侵犯,我对这件事感到很难过,但对于丽瑶这种勇气我感到非常敬佩。所以我在此,作为一个市民,都要为这种勇敢行为鼓掌,但当然作为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我们亦很严肃处理我们的少年人、小朋友受到性侵犯。我看过丽瑶的文章,我完全同意她今次一定经过内心挣扎,她这么有勇气站出来,希望唤醒社会对于儿童受到性侵犯的关注,亦希望她的行为能够感染到如果很不幸在自己儿时都是受到本来很尊敬的人或陌生人性侵犯,都要勇于说出来,执法机构一定会很严肃跟进。我亦联络上警务处处长,警务处处长一定会积极跟进。不过,当然大家都要明白,所有罪案都需要有举报人,我希望尽管这个经历很难过,或者受害人都不想记起,但都需要提供到资料、证据,让我们能够跟进。至于支援服务方面,大家如果记得,我都当过社会福利署署长,保护儿童是社署天职,所以同样地,如果有人受到性侵犯,我都呼吁他们向社会福利署的热线寻求协助,社署有受过严格训练的社工跟进每一件事。我在此再承诺特区政府会竭尽所能保护我们的小朋友。我知道香港社会里亦有很多关心少女或小朋友受到性侵犯的机构,这些非政府机构多年来为香港社会做的工作,我亦向它们表示敬意。
 
记者:林太,警方今次会否主动调查这件事?
 
行政长官: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已经联络了警务处处长,我都要求警务处处长要尽他所能跟进这件事,但如果受害人什么资料都不能够提供,那调查亦有一定困难。不过,我虽然不是执法人员,亦不是专业调查员,但我觉得其实要追查这件事都不是太困难,因为丽瑶已经说了当时这个人的身分,以及我相信她学校亦可能有些资料可以提供。不过我不想再谈这事,因为事件刚刚曝光,究竟执法机构会采取什么工作,都是留给执法机构来做。
 
记者:马逢国议员今次都透露有另一些相同个案在体育界发生,今次会否影响香港整体形象?
 
行政长官:我想在任何一个社会都难以完全避免有这类令人痛心的事发生,所以我呼吁如果有同样遭遇,无论是运动员或是其他朋友,无论事件发生了多久,他们本来想忘记,但都觉得社会应该知道这些事,从而可以让社会更关注保护小朋友,我都呼吁他们好像丽瑶一样,要有这份勇气挺身而出。
 
记者:相关界别或团体都说收过匿名举报,但其实只要是匿名的话他们就说不可以做任何调查,其实这方面是否不太理想?如果有些情况,她不方便透露自己身分而希望可以举报到这些事件的话?
 
行政长官:受害人如果想身分被保护,我们有一定的机制。但如果受害人只是想说,但完全不愿意接触执法机构,实在存在一定困难。不过无论如何,正如我所说,无论这件事会引发多少宗举报,或者受害人自己说出痛苦经历,我都在这里呼吁社会要时常保持警觉,要关心香港的小朋友,而对于那些基于他的职业让他有较多机会接触小朋友的人士,他们一定要问自己良心,如果小朋友对他有一份尊敬,亦信任他,他怎样可以对这些小朋友做这些令人非常愤怒的行为。
 
记者:林太,想问因为现在可能是外聘教师,会否要教育局检讨外聘教师的制度,可能会要求他们可能要性罪行纪录才可以做外聘教师?
 
行政长官:我想又不是针对哪一类教师,正如我所说,每一个人若他在工作里会接触到小朋友,而小朋友对他有一份信任,他都应该有专业操守,但你说在聘用的制度里如何可以加强防范没有专业操守的人士进入这类工作,从而有更多机会接触小朋友、侵犯他们,有关部门一定会不断检视。
 
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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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