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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把中小学科目归类为必修科目及独立必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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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教育局把小学和中学某些科目归类为必修科目及独立必修科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由谁决定某科目应归类为必修、独立必修或其他类别的科目,以及作该决定时须依循的程序及准则为何;
 
(二)现时小学和中学各年级的必修科目及独立必修科目分别为何;有关归类是否适用于各个资助种类的学校(包括官立、资助、按位津贴、直接资助,以及特殊学校);
 
(三)各个资助种类的学校须否按教育局对科目的归类编定授课安排及时间表;
 
(四)教育局透过什么文件及渠道把各必修科目及独立必修科目的名单知会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及
 
(五)鉴于行政长官在上月她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于下学年「落实中国历史在初中成为独立必修科」,政府在作出该决定前有否征询持份者的意见;如有,曾透过什么机制进行谘询及谘询的日期为何;如否,原因为何;课程发展议会事前有否就有关安排作出讨论;如有,讨论的日期及结论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叶建源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至(四)为促进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全人发展,教育局现时为学校提供了灵活及开放的课程架构,涵盖八个学习领域及其建议课时,让学校能因应其办学宗旨、学校特色、学生需要等,在中、小学不同的学习阶段配置适当的科目,并灵活运用和整合建议课时,为学生提供宽广而均衡的学习经历,不会偏废。
 
  八个学习领域涵盖的大部分科目内容皆可被视为「必修」,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对个别学习领域亦有不同的处理,例如英国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和体育学习领域在小学至初中阶段,各均只涵盖一个科目,可以被视为「独立必修」。小学的常识科则为跨学习领域的科目,课程综合了科学教育,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以及科技教育的学习。其他学习领域涵盖一个以上科目,例如中国语文教育和艺术教育在小学至初中阶段,分别涵盖中国语文和普通话,以及最少涵盖视觉艺术和音乐两个科目,学校一般以独立学科模式教授。
 
  在初中阶段,科学教育一般通过科学科教授;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则可包括经济与公共事务、生活与社会、宗教教育、地理、中国历史、历史等科目。这些科目之间有部分内容相类之处,例如生活与社会科和经济与公共事务科,学校一般只会开设其中一科。除已宣布学校须以独立学科模式开设中国历史外,教育局并无规定学校在这个学习领域下独立开设哪些科目。至于科技教育则建议以单元模式推行,课程组织灵活。
 
  在高中阶段的课程设定有四个核心科目,即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通识教育科,所有学生必须修读。另学生可因应兴趣和能力选修其他科目。
 
  为让学校和教师知悉各学习领域/学科的课程安排,我们透过教育局网页、通函、专业发展课程等,发放及阐释相关资讯。学校和教师亦可在《基础教育课程指引(小一至小六)》(2014)、《中学教育课程指引》(2017)、各学习领域课程及科目指引等,了解各学习阶段的具体要求和课时建议。除智障儿童学校采用调适课程外,各学习领域的学科安排及建议课时分配均适用于所有公营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
 
(五)自一九九七年发布《中学课程纲要:中国历史科(中一至中三)》以来,学校一直按照此课程纲要推行中史教育。二○○二年的《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指引》明确指出「中国历史及中华文化,是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课程的必须学习内容,所有学生,不论就读什么类别的学校,均须学习」。该指引同时容许中国历史科以独立学科模式,或其他模式(如「历史与文化科」)推行。发展至今,超过九成中学是透过独立学科模式教授中史的。约四十所中学则开设「历史与文化科」将中史及历史两科合并,或采用综合课程模式教授中史。由此可见,中史独立必修是主流发展趋势,与《施政报告》的方向一致。多年来社会人士积极争取初中中国历史独立成科,立法会更曾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会议上通过「规定初中中国历史独立成科」的动议。二○一七《施政报告》宣布中国历史独立成科,回应了社会和立法会诉求。
 
  鉴于尚有约四十所中学采用其他模式推行中史教育,教育局于二○一七年九至十月期间约见了所有这类学校。有关学校的代表均理解需要作出改变,并支持中史教育,但要求教育局给予弹性及时间过渡。我们明白这些学校的需要及校本特殊情况,例如人手安排、非华语学生所面对学习中国历史的困难等,会提供弹性,充分考虑校情,让学校有时间顺利过渡。就上述安排,教育局亦已在不同场合,如修订初中中史课程谘询会、学校议会联络会议等,清楚表示会合情合理处理该些中学的过渡安排,以释疑虑。教育局会持续与学校沟通,提供其所需支援。
 
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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