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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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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于本月较早前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及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可促进香港与各东盟成员国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贸易及跨境投资,令本港经济受惠。此外,该等协定有利吸引东盟成员国企业来港设立业务并进入内地市场,亦便利内地企业利用香港作跳板,前往东南亚国家发展其业务。另一方面,政府于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及于今年七月在雅加达设立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并正计划在泰国设立经贸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香港与各东盟成员国之间的跨境投资状况;如果知悉,详情为何,并按东盟成员国名称以表列出所涉企业数目、投资额及产业类别;
 
(二 )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香港与各东盟成员国之间的个人跨境工作及投资状况;如果知悉,详情为何,并按东盟成员国名称以表列出所涉人数(及其占有关总数的百分比)、投资额及产业类别;
 
(三 )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香港与各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居民互访(包括旅游及公干)人次;
 
(四 )过去三年驻新加坡经贸办,以及驻雅加达经贸办自设立以来(1)的工作详情(例如联络当地政府官员及举办宣传香港的活动的次数及相关内容),以及(2)与当地政府达成协议的项目详情(例如项目内容及涉及的金额)分别为何;及
 
(五 )设立泰国经贸办的工作详情(包括拟议的地点及设立时间表)为何;香港驻新加坡、雅加达及泰国的三个经贸办将如何具体分工?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五个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根据政府统计处(统计处)的数字,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香港对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注)的直接投资及东盟成员国对香港的直接投资载列于附件一(表一及表二)。由于有关统计调查样本规模的限制,个别公司提供的资料也要保密,统计处并未能提供各东盟成员国涉及产业类别的分项统计数字。
 
  此外,统计处亦联同投资推广署每年就驻港的海外及内地公司进行属自愿回应性质的统计调查。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东盟成员国驻港公司数目(包括地区总部、地区办事处及当地办事处)持续上升,详情载列于附件一(表三至表五)。按东盟成员国驻港公司在香港的主要业务范围分析,较多公司从事进出口贸易、批发及零售业;金融及银行业;及专业、商用及教育服务业。由于受访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分布较为分散,统计处只能列出首三个主要业务。

(二)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实施一系列措施,以便利外来人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来港和留港发展。根据入境处的资料,东盟各成员国国民根据香港各入境计划获批申请来港工作及投资的统计数字载列于附件二。

(三)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的资料,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各东盟成员国的每年访港旅客人次,以及过夜旅客人次当中访港目的为度假或商务的占比载列于附件三。
 
  香港居民离境时不需向政府申报外游目的地,因此我们并没有香港居民出境到访东盟成员国旅游或公干的数字。

(四)(1)香港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除专责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驻日内瓦经贸办外)主要负责与当地政府官员、商会组织及传媒机构等保持密切联系,向他们介绍香港的最新发展和优势,并鼓励当地企业到香港营商及投资,以及举办不同活动,提升香港的形象及促进文化交流。此外,经贸办亦与香港驻海外其他机构,如香港贸易发展局和旅发局紧密合作,推广香港。
 
  现时政府在东盟设驻新加坡经贸办和二○一六年九月开设的驻雅加达经贸办。驻雅加达经贸办代表政府处理香港与东盟整体的事务,并负责促进香港与印尼、马来西亚、文莱和菲律宾的双边关系,而驻新加坡经贸办则负责促进香港与新加坡、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六个国家的双边关系。两个经贸办的工作包括:
 
  • 两个经贸办与其负责国家的政府官员、学术界人士、商会、香港侨民、传媒和智库等保持紧密关系,让他们掌握香港最新情况和经济发展,并合共举办超过五十场座谈会、展览及研讨会,积极宣传香港的优势、「一国两制」原则、「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商机等;

  • 两个经贸办积极接触东盟企业,过去三年协助共四十三家企业前往香港投资落户;

  • 自二○一五年起,驻新加坡经贸办安排了约四十次行政长官及其他主要官员到其负责的国家外访,而驻雅加达经贸办成立以来亦支援了约十次主要官员的外访活动。特区政府透过这些高层官方访问和交流,促进双边联系和商贸关系;
 
  • 两个经贸办在其负责国家不时举办及赞助不同的文化及艺术活动,促进文化交流。在二○一七年,为庆祝香港特区成立二十周年,驻新加坡经贸办举办了一连串活动,包括赞助及协助六个来自香港的艺术团体到新加坡演出或举办展览。驻雅加达经贸办亦在其负责的国家举办了数个文化活动和酒会;及
 
  • 驻新加坡经贸办自二○一四年起积极推行「香港高等教育学生东盟实习计划」,让本港学生有机会体验东盟地区生活,扩阔视野,至今已有大约六百名学生在八个东盟成员国参加了实习计划。驻雅加达及驻新加坡经贸办会继续推广该计划,为香港学生提供更多海外实习机会。

  (2)不同政府部门与其东盟伙伴不时会商议合作和磋商协议,驻雅加达及驻新加坡经贸办会提供协助,例如经贸办支援《香港─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在不同场合积极推动和宣传,该协定已于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签署,经贸办会继续协助实施该协定。 

(五)东盟是香港第二大贸易伙伴,极具发展潜力。东盟与香港刚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是我们拓展对外关系的重要对象,因此我们计划在泰国曼谷设立在东盟的第三个经贸办。设立新经贸办涉及多项细节安排,我们正与泰国政府商讨,待我们与泰国政府就细节安排达成共识后,我们会尽快完成相关工作,例如为办事处选址等,以期新经贸办可以早日开始运作。我们会因应驻曼谷经贸办的地理位置、东盟成员国与香港的商贸往来、经贸关系等因素,检视雅加达和新加坡经贸办的覆盖地域,从而为三个经贸办订定适当分工。

注:东盟十个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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