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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乡郊小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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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业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推行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小型工程计划,以协助新界乡村发展基础设施及改善居住环境。该计划于二○○○年由乡郊小工程计划取代。有不少村民向本人反映,乡郊小工程计划下进行的工程规模相对较小,因此成效有限。他们指出,政府近年着力在新界推展各项大型基建工程项目,但忽略了改善乡郊的基础设施,以致村民的居住环境未获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乡郊小工程计划推出以来,获批拨款的工程项目的总数及所涉拨款总额为何;

(二) 过去五年,获批拨款的工程项目按(i)所涉地区工作小组和(ii)工程类别划分的数目;该等工程的施工地点,以及平均每宗个案的拨款额为何;

(三) 鉴于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乡郊保育办公室以促进偏远乡郊的可持续发展,并预留十亿元进行相关的保育及活化工程,该笔拨款会否用于改善乡村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如会,将包括什么类型的工程项目,以及申请及审批的程序为何;

(四) 会否恢复推行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小型工程计划,以便在乡村进行更具规模及效益的工程项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及经考虑的因素为何;及

(五) 有否就改善乡郊环境制订中期和长期的策略性计划?


答覆:

主席:

  经谘询环境局后,现就问题各部分答覆如下:

(一) 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自一九九九年开始推出了「乡郊小工程计划」,截至二○一七年十月批出累积超过2 310项乡郊小工程,承担总额约23亿9千万元。

(二) 在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乡郊小工程计划督导委员会批核的乡郊小工程分区数目及金额见附件。

  获批的乡郊小工程类别如下:
(i) 行人径/行人桥的建造或改善工程;
(ii) 车路/通路/行人径的建造或改善工程;
(iii) 避雨亭/凉亭的建造或改善工程;
(iv) 美化工程;
(v) 排水设施的建造或改善工程;
(vi) 铺路工程;及
(vii)其他(竖设告示板、改善环境卫生情况、剪草等项目)。

  由于同一工程项目可能涉及多于一类工程类别,民政总署并没有就以上的工程类别的工程数目及平均拨款额作出统计。

(三) 环境局表示,行政长官在二○一七年《施政报告》宣布,将在环保署下成立「乡郊保育办公室」统筹保育乡郊计划,促进偏远乡郊的可持续发展,并已预留十亿元以便办公室及非政府机构等进行相关的小型改善工程、保育及活化工作。

  在小型改善工程方面,「乡郊保育办公室」会探讨进行合适的小型公共设施改善工程(例如提供/改善道路、街道照明、公共厕所、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及废物回收和处理设施),以及复育乡郊现有建筑环境(如有代表性的村屋修复工作)等。

  在保育及活化工作方面,「乡郊保育办公室」将统筹各政府部门的工作,及为乡郊长远的保育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专属而综合的机制和资源,以支援非政府团体和村民互动协作,推展多元及创新的保育活动和计划,及在适合的情况下发展生态旅游和其他可持续的经济活动。

  环境局将成立一个包括非政府持份者参与的谘询委员会,以审视有关非政府团体的申请,及监督核准项目和方案实施情况。环境局预计可在二○一八年下旬成立该谘询委员会,然后公开邀请非政府团体申请资助。

(四) 民政总署在一九九九年起推行「乡郊小工程计划」,目的是要灵活及迅速地推行不涉及收地的小型工程项目,以回应地区人士对改善乡郊基础设施及居住环境的诉求。过去推行「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小型工程计划」时,因工程项目涉及收地,往往大幅拖长整个工程所需的时间,若「乡郊小工程计划」项目涉及收地,亦会大幅拖长工程时间,有违成立「乡郊小工程计划」的宗旨。

  现时「乡郊小工程计划」的推展进度理想,每年平均完成超过一百个工程项目,这些项目提升了乡郊地区的基本设施及改善居住环境。民政总署不拟再推出涉及收地的小型工程计划。

  若有大型工程涉及收地,各区民政事务专员会将建议转交相关工务部门于「工务计划」下推展。

(五) 环境局表示,「乡郊保育办公室」负责统筹保育乡郊计划,促进偏远乡郊的可持续发展;视乎试验计划的成效及持份者的意见等因素,政府会考虑逐步把计划推展至其他有保育价值的偏远乡郊地区。

  民政总署会继续推行「乡郊小工程计划」,透过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每年度的拨款,在新界九区继续推展不同类型的小型工程项目,改善乡郊的基础设施及居住环境。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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