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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入境处执行有效的出入境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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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志全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答覆:

问题:

  英国保守党一名曾公开评论香港人权问题的成员早前计划访港。据报,有中国驻英国大使馆人员就访港一事曾向他发出警告,而他已向有关人士保证,是次访港属私人性质而他将不会在港期间作公开发言。然而,该人于上月十一日抵港后仍被拒入境。英国外交大臣对拒绝该人入境一事表示关注,并指出香港的高度自治、自由及权利对保障香港的生活方式极为重要及应获得尊重。政府至今未有就拒绝该名外国公民入境一事作详细交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该名外国公民曾在港工作多年、没有任何刑事纪录,以及持有有效旅游证件,又没有迹象显示他会在港犯法,当局根据什么法例,拒绝该人入境香港;有关法例有否规定当局在考虑是否让外国公民入境时,必须按中国驻有关国家使领馆的意见行事;

(二)当局有否评估拒绝该人入境一事有否令国际社会产生疑虑,觉得政府不再欢迎曾对它或中国政府作出批评,或曾就香港人权问题表达关注的外国公民访港;若有评估而结果如此,当局会否采取措施释除该等疑虑;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有否评估拒绝该人入境一事有否令国际社会产生疑虑,质疑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否仍然按照《基本法》所载「一国两制」的方针,实施有别于内地的制度和政策,并且实行「高度自治」;若有评估而结果如此,当局会否采取措施释除该等疑虑;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志全议员的提问,我综合答覆如下:

  对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士,特区政府一向采取便利措施方便他们入境。二○一六年,从世界各地来港的访客达5 660多万人次,他们来港的目的包括探亲、观光旅游、进行商务活动、作文化及学术交流等。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一方面提供便捷的出入境服务,致力方便真正的访客入境,同时亦肩负起维持有效入境管制的责任。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第7(1)条,未获入境处人员准许的人士,不得在香港入境,除非该人士拥有香港居留权、香港入境权或为其他凭借《入境条例》无须上述准许而可在香港入境的人士(例如飞机机员)。入境处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士入境、逗留和离境实行出入境管制。

  正如世界其他地方的入境机关一样,入境处除了考虑访客是否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外,亦会按个别旅客的情况,依照法律和既定政策,考虑是否批准有关人士入境。根据《入境条例》第4(1)(a)条,入境处人员可在任何访客入境时向该人作出讯问,以核实他们的身份及考虑他们是否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是否持有有效的旅行证件、是否持有与来港目的相符的有效签证或签注、有否具备返回原居地所需的安排和条件、留港期间有没有足够旅费、有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纪录、来港目的等。入境处人员如未能信纳访客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入境条例》第11(1)条授权入境处人员在讯问访客后,拒绝他们入境。入境处处理入境个案的程序,与世界不同地方的入境机关的一般做法一致。

  特区政府不会评论个别个案或公开个别个案的资料。我在此重申,入境处在执行入境管制时,均会依据法律、既定政策及程序处理每宗个案,并会在审慎考虑每宗个案的个别情况后,才作出批准或拒绝入境的决定。持有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及享有免签证待遇的访客不等于获得保证抵港后一定自动获准入境。

  过去三年,即二○一四年、二○一五年及二○一六年,在香港入境时被拒的访客人次分别为42 177人次、56 855人次和53 499人次,这三年总访港旅客入境人次是60 839 732人次、59 307 617人次和56 654 903人次,被拒入境的人次占该年的总访港旅客入境人次的百分之零点零七、百分之零点一和百分之零点零九,是一个非常少的比例,证明特区欢迎及尽量方便旅客来港。被拒入境的原因包括来港目的可疑、未持有妥当的旅行证件和使用伪造旅行证件等。因来港目的可疑而被拒入境的旅客的例子包括:怀疑水货客、未有分娩预约的内地孕妇、怀疑来港从事非法雇佣工作的人士、怀疑来港后会逾期逗留的人士等。

  特区政府有责任在香港实施有效的入境管制,在有需要时拒绝个别人士入境,既是入境处的权力,也是入境处的责任,这情况和世界各地政府一样,并非香港独有。香港是自由开放、信守法治的社会,我们在实行出入境管制的同时,会继续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士访港,并力求为他们提供出入境的便利。

  陈志全议员在问题中对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就《基本法》、「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方针的实行,提出质疑,我在这里明确和严正指出,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是国际社会有目共睹的。

  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七月一日,在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提及「一国两制」的方针,他明确地说:「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深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符合香港居民利益,符合香港繁荣稳定实际需要,符合国家根本利益,符合全国人民共同意愿。因此,我明确讲过,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特区政府恪守《基本法》,我们在不同领域,无论是政策和处事方式,都依法行事,以《基本法》及香港法律为依归。

   多谢主席。
 
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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