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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五节)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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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今日(十一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五节:优化管治、简政放权)的致辞全文:

  多谢主席。在这一节有议员就民政事务中大厦管理和法律援助两方面提出意见,我在这里有一些扼要的回应。

  政府为协助业主妥善管理大厦,及回应公众的关注,我们会推出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提交立法会审议;推出新的《工作守则》列明大厦管理的「最佳做法」;及以试验计划形式,推出「解决大厦管理争议服务」,邀请一名退休法官主理,为争议个案提供客观意见。我们亦会继续推行「第三期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计划」,委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为旧楼业主提供专业支援,并协助「三无大厦」业主组织法团,有效履行管理及维修大厦的责任。

  就有关法律援助方面,法律援助(法援)服务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一环。法援政策的目标是确保所有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第91章)规定以及具备合理理据在香港法院提出诉讼或抗辩的人,不会因缺乏经济能力而无法寻求公义。任何人士如想获得法援,必须同时通过《条例》规定的经济审查及案情审查。

  政府在未来一年将推行有关法援及免费法律谘询服务,新措施包括以下三项:

  转移法律援助政策范畴: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宣布,将落实早前法律援助服务局的建议,将制订法援政策和管理法律援助署的责任,由民政事务局拨归政务司司长办公室,以彰显法援制度的独立性。我们现正进行各项筹备工作,以便在获得立法会所需批准后进行正式转移。

  第二,有关当值律师费用检讨:政府决定检讨当值律师费用,并会成立工作小组跟进。我们已邀请两个法律专业团体、当值律师服务和相关政府部门加入这工作小组。完成检讨后,政府会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

  第三方面,有关为无律师代表民事程序法律谘询计划增设办事处:这个计划是为符合入息资格限额而又没有聘请律师或获得法援的无律师代表诉讼人,就民事程序事宜免费提供法律意见。政府将会为计划在湾仔法院大楼增设办事处,以应付服务需求及方便区域法院和家事法庭的诉讼人使用这项服务。完成所需筹备工作后,我们预计新办事处会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内开始运作。

  除了上述三项新措施外,民政事务局会继续实施各项持续推行的措施,以提升法援及免费法律谘询服务,让更多未能负担私人法律服务费用的人士受惠。

  多谢主席。
 
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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