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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一节)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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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一节:多元经济)的致辞全文:

代主席:

  首先,我要多谢各位议员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香港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排名第三,仅次于伦敦及纽约,肯定了我们的表现。我们要继续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推动金融业多元发展

  我现在说明有关推动金融业多元发展十二方面的政策。第一,我们致力推动本港金融市场的多元发展。财政司司长主持的「金融领导委员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去讨论有助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策略性及前瞻性建议。

  第二,金融发展局(金发局)自成立以来也一直致力就香港金融服务业的持续发展向政府提供意见。除进行研究外,金发局亦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和其他业界人士合作,发挥凝聚作用,积极推广香港金融服务业,并协助业界培育人才。

  我们将会向金发局增拨资源,强化其进行策略研究及提供建议、推动市场和培养人才的角色。为了让金发局更有效地发挥其职能,以及增加其运作效率及弹性,政府正计划将金发局改为以担保有限公司形式运作,并继续由政府提供资助,让金发局进一步发挥其角色。

  第三,在离岸人民币业务方面,我们拥有独特的优势,香港既是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世界的中国金融中心。香港继续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今年七月,香港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由2,70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亿元人民币,令香港继续成为全球拥有最多RQFII额度的地区。我们会与业界紧密沟通,善用新增的额度,亦会继续与业界和内地相关部委探讨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双向流通的渠道。

  第四,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实施以来,一直运作良好。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底,两地证监会已认可58个基金在对方市场销售,累计净销售额近125亿元人民币。两地监管机构将继续根据互认安排审批基金申请。

  第五,国家财政部已连续九年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并刚于十月底在香港发行总值20亿元的美元国债,是中央政府自回归以来首次在港以美元发行国债。这不但有助香港债券市场的发展,更巩固香港作为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和加强内地与国际金融市场融通的首要平台角色。现时,凡任何人就中央政府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国债收取的利息或利润,均可获豁免缴交利得税。我们正积极计划扩大豁免利得税的范围,涵盖中央政府在香港发行的非人民币(包括美元)国债,以推动中央政府持续及定期在香港发行国债。

  第六,债券通于今年七月开通,加上沪港通和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令本港的人民币投资产品进一步多元化,有利人民币国际化及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我们会研究将更多不同的投资产品纳入双向互联互通机制,例如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把债券通扩展至「南向通」,以深化两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

  第七,香港亦可为大湾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包括离岸人民币结算、融资,以及风险、资产及资金管理等。我们期望通过大湾区的规划,促进区内的资金流通,具体方向包括深化区内金融服务的互联互通、开发更多的跨境融资业务去配合区内企业的发展,以及争取放宽港资金融机构进入大湾区内其他城市的限制和条件,以推动大湾区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点。

  第八,香港已于今年六月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的成员。我们会继续积极争取亚投行善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及香港资本市场、资产管理专业人才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为亚投行各方面的工作提供支援。

  第九,在推动资产管理业发展方面,我们将会继续有关引入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结构的工作。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正在制定相关的附属法例及守则,并期望可在来年把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审议。另外,为提供更有利的税务环境,我们已于今年六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建议把利得税豁免范围扩大至涵盖以私人形式发售的在岸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第十,为推动绿色金融在香港的发展,并彰显我们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政府将在二零一八至一九财政年度发行绿色债券,以期推动内地、「一带一路」沿线以至国际投资者透过香港的资本市场为绿色项目进行融资。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继去年十一月首次发行绿色美元债券后,今年亦已多次发行不同货币和年期的绿色私募债券,并有意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的融资需求,在香港发行更多的绿色债券。香港机场管理局亦已宣布有计划于明年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我们会继续鼓励本地、内地以及海外的企业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为其绿色产业及项目融资,以及推动本地机构设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绿色债券认证计划。

  第十一,金融业的多元发展和金融机构的创新息息相关。蓬勃发展的金融科技业,将加强香港金融服务业的领先优势。我们鼓励金融机构与初创企业和不同的金融科技人才连系及协作,促进人才培育和交流,投资和研发金融科技。我们留意到流动支付或交易需要有一个好的「认识你的客户」(即Know-your-customer,KYC)平台,帮助顾客身分的认证。银行业正研究就公司客户开发「专业资讯机构」平台(即KYC Utility),以提升银行执行客户尽职审查的效率。同时,金管局亦正研究建立个人层面的KYC平台。我们会与所有持份者紧密合作,继续推出措施,致力促进金融科技的应用与创新。至于股权集资方面,现有法例框架已有空间容许股权众筹集资平台运作。市场可先考虑在现行的规管框架下,根据专业投资者相关的豁免条款,在香港发展以专业投资者为目标的股权众筹集资平台。整体而言,就金融科技的应用方面,我们会密切留意本地及其他地区的发展,确保在推动市场创新和投资者保障之间取得适当平衡。

  第十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就设立创新板的框架建议进行了市场谘询,旨在拓宽香港资本市场上市渠道,让更多类型的发行人(包括新经济企业)能够来港上市,以提升香港上市平台的竞争力。香港交易所正检视收集到的意见,以制订在新经济的环境下长远发展的路向。
  
提升市场质素

  现在,我会说明提升市场质素的措施和立法建议。稳健的监管制度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石,故此我们会密切留意国际和本地的发展,落实相关国际监管标准,致力提升本地金融市场的质素。

  政府将修订有关法例,优化上市实体的核数师监管制度,使有关制度独立于审计业。此举将有助确保制度符合国际标准和做法,并巩固投资者对香港资本市场整体金融监管制度的信心。

  我们已向立法会提交《2017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以按照银行业的最新国际监管标准,加强银行体系的应变能力。立法会草案委员会亦正在审议《2017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修订)条例草案》及《2017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我期望有关的条例草案可早日生效,加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公信力。

  我们已完成第二阶段的风险为本资本制度顾问研究,使香港的规管架构与国际要求看齐,并使资本要求与保险公司所承受的风险相称。保险业监管局将于今年年底就主要立法建议谘询业界。我们亦建议设立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目标在二零一八年下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条例草案。

  政府正就设立法定企业拯救程序及规管在无力偿债情况下营商的条文拟备条例草案,让陷入短期财政困难的公司选择启动该程序,以期重振业务而无须即时清盘。我们的目标是在二零一八年提交条例草案。

  为打击与放债业务有关的不良手法,政府已在去年落实了四大范畴的应对措施,包括在去年十二月实施更严格的放债人牌照条件、加强执法、为公众提供的谘询服务,以及加强公众教育及宣传。我们留意到近日有市民报称被人盗用其个人资料,在不知情下成为贷款谘询人。我们正就新规管措施的成效进行检讨,并会考虑是否需要推行更严格的规定以保障市民,包括对市民个人私隐的保障。

  强积金方面,政府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一直致力降低强积金基金的收费及开支水平。另外,有收费管制的「预设投资策略」已于本年四月一日实施。直至二零一七年八月底,已有92万个强积金帐户采用「预设投资策略」或有投资于旗下的成分基金,涉及资产171亿港元。我们期望「预设投资策略」的收费上限可以进一步促使强积金服务提供者就收费及基金表现方面相互竞争,使计划成员最终得益。

  同时,政府与积金局亦已展开建立「积金易」中央电子平台的工作。该平台将能提升强积金计划的行政效率,让收费有更多下调的空间。政府已于本年六月成立工作小组以督导发展「积金易」,成员包括14个正营运强积金计划的受托人。另外,政府会审慎研究有关容许强积金计划成员提早提取强积金作首次置业之用的建议。

税务政策

  另外,在税务政策方面,众所周知,税务政策是本届政府「重点出击」的项目之一。除了已公布的利得税两级制和研发开支额外扣减外,我们亦会继续积极考虑其他对香港经济发展有利的税务措施,使经济多元化,并制造更多优质的就业机会。当然,有关的税务措施必须符合国际要求,并且能维持稳健的公共财政和社会公平性,这是一份具挑战性的工作项目。

  本届政府十分重视公众参与和与民共议,我们在十月底举办了税务新方向高峰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出席及提出意见,有助政府制定具前瞻性的税务政策及措施。

国际税务合作

  在国际税务合作方面,我亦留意到议员关注,政府一直与经合组织和欧洲联盟保持联系,致力解释香港落实各项新措施和标准的决心和最新情况。我们来年的工作主要将包括三方面:第一,是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适用范围扩展至香港,使香港能与其他地区就AEOI(即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安排及BEPS(即企业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方案交换所需的资料。我们已在十月中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第二,我们亦会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以落实经合组织提出BEPS方案的四项最低标准,并将转让定价原则纳入《税务条例》;以及第三,我们会继续扩展香港与贸易伙伴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的网络,尤其是争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展开谈判,以期于未来数年内使协定的总数增至五十份。

结语

  我谨此陈辞,请议员支持本年度的《施政报告》。谢谢。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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