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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牌局按一贯程序处理酒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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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酒牌局发出:

  就近日有报道指酒牌局处理酒牌申请时成员疑获偏袒,酒牌局今日(十一月八日)发出声明如下:

  酒牌局一直按既定程序处理每宗酒牌申请,并经充分考虑相关部门及各持份者的意见后作出决定,采取的标准并无分别。

  酒牌局是根据《应课税品(酒类)规例》(第109B章)(《规例》)第17(2)条的规定,按《规例》中的三大准则考虑及审议每宗酒牌申请,包括(a)申请人是否持有酒牌的适当人选;(b)处所的位置及结构是否合适,并且消防安全和卫生设施是否足够;以及(c)批出酒牌会否违反公众利益。酒牌局亦会谘询相关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的意见。相关部门会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视申请个案,透过既定的机制向酒牌局呈交中肯的意见。就报道所指位于西营盘一餐厅的个案,酒牌局考虑了上述三大准则,决定向该餐厅签发一年酒牌,并于牌照中附加「晚上11时至翌日上午9时,处所的所有门窗必须保持关闭」的持牌条件,而并非如报道所述为「靓牌」及没有附加持牌条件。按现行政策,如酒牌局决定批准处所的酒牌申请,仍要待处所获发有效食肆牌照后,才会向申请人签发新的酒牌。

  另外,报道有三点与事实不符或有误导公众之嫌,现澄清如下。根据警方资料,有关位于西营盘的餐厅并无被检控无牌售酒的纪录;在审议有关餐厅的申请时,酒牌局完全按既定程序。由于警方不反对其酒牌申请,亦没有反对者表明愿意出席公开聆讯,根据酒牌局的程序,有关酒牌申请便在闭门会议中审理;报道所指的一名罗姓现任成员并不在场,没有参与有关审议。

  此外,报道所指的晚宴是酒牌局成员自行安排,他们是自费及摊分当日晚宴的款项。

  另外,报道提及该餐厅毗邻另一间餐厅,其酒牌亦施加了「晚上11时至翌日上午9时,处所的所有门窗必须保持关闭」的持牌条件。

  酒牌局现时已采用两层申报利益制度,包括(a)主席及成员在获委任时及以后每年一次以书面向酒牌局秘书处登记其个人利益,各成员所申报的资料亦会上载至酒牌局网页的利益登记册内;及(b)主席及成员在审批个别申请时遇有利益冲突的情况须在进行审议前作出申报及在有需要时避席,以避嫌疑。

  至于是否公开酒牌局的会议纪录,由于会议纪录及录音带纪录属于酒牌局的内部机密资料,《公开资料守则》并不适用,经征询法律意见后,酒牌局不会提供相关会议文件及录音带纪录。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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