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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科技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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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杨伟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创新科技署于去年十一月以先导形式推出承担额为五亿元的科技券计划,资助本地中小企业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截至本年九月底,有184宗申请在该计划下获批资助;平均每宗获批申请的资助额约为13万元,涉及的资助总额则约为2 380万元(仅占该计划承担额的4.76%)。有中小企业表示,该计划的运作模式未能切合他们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在回覆本会议员就二○一七/一八年度开支预算提出的问题时指出,当局会在上述计划推出两年后或承担额预计将达五亿元时(以较早者为准),检讨该计划的成效及运作模式(例如资助范围、资助额及评审程序),当局会否因应该计划至今反应冷淡,提前进行有关的检讨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考虑放宽该计划的资助范围,让获资助的中小企业日后更新相关项目的资讯科技设备或系统时可再次申请资助,以增加该计划的吸引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修订该计划的资助模式,就不同行业订定不同资助额上限,例如将服务业的累计资助额上限维持在20万元,而非服务业(包括制造业及工业)的累计资助额上限则上调至40万元,以协助后者加快数码化及自动化,提高生产力及竞争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我们于去年十一月以先导形式推出五亿元的科技券计划,资助本地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计划以二对一的配对模式,为每家合资格的中小企提供累计最多20万元资助,进行最多三个获批项目。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计划推出至今已有约670家企业提交申请,其中223宗已获科技券计划委员会评审,当中207宗(即93%)获批资助。此外,约130宗申请因欠缺主要文件(例如申请企业的公司注册文件或商业登记证等)而未能处理及需要再次提交,另有约100宗正待申请企业提供补充资料,余下约220宗申请正由委员会秘书处查核其资格及作初步评估。

  自计划推出以来,创新科技署不时因应计划的运作情况和实际经验,优化其执行细节,并透过简介会及计划的网站向申请者提供清晰及具体的指引。

  截至本年十月底,已有超过2 500家中小企在计划的网站登记,正在准备的申请接近1 500宗,此外过去41场简介会吸引了约4 000名人士出席,可见中小企对计划的反应相当积极。

  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计划的推行情况及收集有关数据,预期在二○一八年下半年全面检讨其成效及运作模式。我们认为,让计划运作一段时间以累积充足的数据和经验,可令其后的检讨工作更为全面和具意义。

(二)现时计划的资助范围相当广泛,既没有限定科技服务类别,资助款项亦可用于相关的顾问服务、设备及软硬件等。与海外同类型的计划相比,计划给予中小企更大自由度选择切合他们需要的供应商及方案,并提供较高的资助额。而开展首年批出的资助额与海外的计划亦相若。

  委员会会按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评核建议的科技服务和方案能否达致协助企业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的目标。在此前提下,获资助的中小企日后若希望进一步更新项目的设备或系统,而其累计资助仍未超过20万元上限及最多三个项目的规定,可再次提出资助申请。

(三)计划推出至今,企业申请的资助额平均约为13万元,当中制造业与非制造业的资助额大致相若。

  我们会继续监察计划的推行情况,并会在检讨计划时仔细考虑是否需要调整资助额上限。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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