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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住宅用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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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尹兆坚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覆:

问题:

  发展局局长于本年九月二十九日表示,政府已物色到210幅可于短中期拨作住宅用途的用地,而当中有25幅是近期物色到的。就此,政府可否以表列出每幅用地的(i)位置、(ii)土地面积及(iii)原定规划用途(并注明哪些用地是近期物色到的)?

答覆:

主席:

  就尹议员的问题,我的答覆如下:

  作为多管齐下增加土地供应策略的一部分,政府透过持续的土地用途检讨,过去数年已物色到超过210幅具短中期房屋发展潜力的用地,合共可建逾31万个单位(当中七成为公营房屋),包括二○一三年《施政报告》宣布多项增加土地供应措施下所物色的42幅用地(合共可提供约四万个单位,当中逾六成为公营房屋);二○一四年《施政报告》公布的约150幅用地(合共可建逾21万个单位,当中逾七成为公营房屋),以及二○一七年一月《施政报告》宣布额外的26幅用地(合共可建逾六万个单位,超过八成为公营房屋)。有关上述约210幅用地的资料,请参照附件。

  截至二○一七年十一月初,上述合共约210幅用地中,有103幅已划作或改划作房屋发展,估计合共可提供约122 200个住宅单位(包括约74 900个公营房屋单位和约47 300个私营住宅单位),另外41幅用地已开展法定改划程序,估计完成后合共可提供约74 100个住宅单位(包括约69 100个公营房屋单位和约5 000 个私营住宅单位)。有关已拨作或改划作房屋发展的用地,其土地面积及单位数目等资料载于相关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的公开文件内(详情见城规会网站www.info.gov.hk/tpb/index.html)。就其余用地而言,待完成技术研究后,我们会拟订包括土地面积及单位数目等发展细节,并根据一贯做法及既定程序谘询区议会及相关持份者,将改划建议呈交予城规会考虑。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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