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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就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落实安排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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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落实安排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环境局在今年三月公布了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拟议实施安排,并于随后举办了超过六十场会议和不同形式的活动,包括两场公众论坛,以了解社会大众人士、业界及各相关持份者的意见。社会大众对建议的实施安排反应整体来说是正面,但不同持份者亦就如何进一步优化有关安排提出建议。

  过去数月,为了回应民意以及相关业界的意见,同时让收费机制更能体现「污者自付」的原则,我们一直研究如何能进一步优化有关实施安排。由于使用预缴式指定垃圾袋无须与相关持份者讨论如何摊分收费,此收费模式广为不同的废物生产者接受。因此,我们建议在可行情况下扩大指定垃圾袋的适用范围,除了由食环署收集的废物外,亦覆盖大部分透过私营废物收集商以压缩型垃圾车收集的住宅及工商业楼宇废物。至于使用非压缩型垃圾车的私营废物收集商,他们不时会收集无法以指定垃圾袋包裹的大型或不规则废物,如床褥、梳化、大型金属制品或卡板等。经由这些非压缩型垃圾车收集的废物会继续以「入闸费」模式付款。在优化的安排下,约八成都市固体废物须使用指定垃圾袋,余下约两成则须缴交入闸费。

  另外,政府亦建议取消「按桶」过渡性收费安排,即按食环署于每幢大厦收集的垃圾桶数量付款。此安排原是经过当时与民共议讨论得出的过渡建议,不过,近月不同持份者均反映这个过渡安排的可用性不大,所以我们建议将之取消。

  我们一直强调,推行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目的并非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是鼓励社会大众、各行各业行为改变,从而达致减废及推广乾净回收。我们非常明白需要投入充足的资源,以加强对回收的支援。除了我们已推出各项鼓励回收的措施外,我们会有一系列新措施,包括(一)新成立外展队,为全港十八区的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在地指导,协助他们实践废物源头分类和乾净回收;(二)推出新的中央收集废胶樽计划,收集社区回收中心收到的废胶樽;及(三)新设立厨余回收组,专责研究及制定新的厨余弃置监管措施,及继续推行新一轮「惜食香港运动」。

  我们亦会加强宣传及公众教育,推出以「揼少啲、悭多啲」为主题的宣传运动以推动减废及回收,首阶段重点为乾净回收及正确的废物源头分类。我们亦会制备良好作业指引让物业管理公司及前线人员参考。

  为展示政府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决心,我们会在条例草案通过后,在环保署辖下设立减少都市固体废物办公室(减废办)。新的减废办会整合环保署内与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相关的资源,并会透过与其他相关部门协作,统筹推展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筹备、落实、执法和检讨等工作。

  与此同时,为确保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不会对经济有困难人士构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我们计划在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实施后,向所有综援受助人提供每人每月 十元的津贴。

  我们计划尽快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假设审议修订条例草案需时十二个月,我们最早可能可于二○一九年年底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我们不会低估在全港实施废物收费所面对的挑战。由于推动行为改变需时,我们预期在计划实施初期无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混乱及违规的情况,但为达致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踏出第一步,落实这项重要的减废措施。

  多谢主席。
 
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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