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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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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有大型百货公司在闹市设置五个网球场面积的屏幕,请问现时就光污染的指引和限制是否足够?是否只能限制晚上某个时间后(的光污染)?请问会如何跟进这方面?
 
环境局局长:政府关注户外灯光事件,包括刚才你提及的个案,我们同事和相关机构保持沟通,我理解他们已承诺该招牌到了晚上十一时会关灯。(管制)户外灯光的重点,是希望能减少光滋扰,令大家在晚上适当时候可以作息,我们口号也是「适时熄灯好作息」,这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早前就如何控制或规管光污染进行与民共议,当时收到的意见纷纭,例如大家对是否立法的意见也不一致,所以我们的基础是,能够推出良好作业指引(《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让相关机构遵循,以及(推出)约章(《户外灯光约章》),令现时差不多数千间机构能根据此约章行事,此约章表明晚上十一、十二时便要关灯,令大家可以作息。所以在此个案,他们承诺(晚上)十一时关灯,也是跟从我们的约章。而最终我们会在约数年时间观察大家在指引和约章下的(行为)变化,和社会对此的意见,密切关注状况,进行分析跟进。
 
记者:现在单纯依靠他们是否愿意承诺去做,会否有具体措施限制他们的行为?
 
环境局局长:刚才谈到,我们和社会上相关持份者沟通,是自愿性或法规性(规管),当时也有讨论,当时的意见纷纭,有不同的看法,我们从实际角度,尽量透过指引和约章,能纾缓大部分的情况,例如过去一些投诉,我们尽量跟进,要求跟从指引和约章,大部分相关机构也有改善,所以是有帮助的。刚才谈及,我们会根据最新情况,思考如何向前走。
 
记者:之前旺角行人专用区有噪音问题,有商户表示投诉无门,要自己想解决办法,就噪音问题,局方会否考虑进一步规管,令环境噪音问题得到纾缓?
 
环境局局长:我们因应不同个案,现时香港有既定标准去处理,当然有其好处和作用,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状况,我们会因应个别个案跟进。
 
记者:旺角的噪音问题已持续很久,以前有居民更尝试从高处掷物,以表不满,商户现时也有对策,政府部门也可能要清拆隔音屏,虽说因应个别个案去处理,政府会否有政策持续改善旺角行人专用区噪音问题?
 
环境局局长:在一些地方,我们会根据法例作出纾缓,例如就户外灯光以至噪音投诉,有些情况可以透过协商,根据法规,而可以有帮助。就个别个案,我们会透过其他途径去回覆。
 
记者:就再造工业方面,之前当局表示会支援再造工业,请问如何透过环保园的土地和配套进行?可否具体说明。另外,有关垃圾袋(预缴式指定垃圾袋)方面,希望本地生产商以本地废料制造,请问会否提供补贴?始终在内地制作环保袋的成本较低。
 
环境局局长:就废物征费相关垃圾袋(预缴式指定垃圾袋)方面,垃圾袋应透过政府合约制造,价钱等政府会整体思考,一方面要物有所值,另一方面也结合环保思考,所以相对容易处理。我们希望尽量能够吸纳本地回收的废胶,如能本地制造,能令整体运作得到最好的环保效果。至于环保园方面,我们一直关注相关情况,那一些回收物料最需要我们透过环保园土地支援,例如就最近废纸因为内地收紧废纸进口标准,我们正积极思考是否以废纸优先使用环保园土地,这是简单的答案。多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6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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