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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于「青年共享空间计划」记者会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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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创新及科技局常任秘书长卓永兴、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创意产业)利敏贞及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何佩玲今日(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就「青年共享空间计划」举行记者会。以下是冯程淑仪发言全文:
 
  多谢司长。各位嘉宾,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刚才司长已经很详尽介绍我们的计划,我会补充一下。
 
  计划的背景其实很简单,政府看到青年人有创业和创作的理想,但是他们在香港这样一个地少人多、租金比较贵的地方,面对其中一个最大的挑战,就是找一些空间去创业和创作。所以去年前政务司司长,即现任行政长官,联络了一批已活化工厦的业主,希望他们能够考虑用优惠租金租地方给青年人实践梦想。政府希望藉着推动一个民、商、官三方合作的平台,让这些业主、非政府组织作为营运机构,令青年人可以使用这些共享空间。
 
  在这个民、商、官三方平台之下,我们三方的角色各是怎样?在政府方面,正如行政长官经常谈及,我们是积极的促成者,是一个facilitator。我们有五方面的工作,第一,自去年开始,我们邀请一些拥有活化工厦的业主,或者他没有活化工厦但有一些商厦,想提供给青年人创业,我们去联络他们,邀请他们提供这些空间。第二,我们邀请有关政府部门,特别是发展局辖下的规划署、屋宇署、地政总署,以及消防处,帮我们看看这些物业可以准许的用途是否符合我们这个计划想达到的目标用途,即是创意产业、创新科技及文化艺术。第三,我们会为业主做一些配对,介绍一些营运机构给他们考虑。第四方面,我们为这个计划订立一些基本条款。而最后,我们会推广这个计划,包括今日这个新闻发布会,也是推广计划的其中一部分。将来这个计划推行一段时间后,民政事务局会适时作出检讨,以及和大家分享成功例子,邀请业主、营运机构和青年人,谈谈使用这些共享空间的得着。
 
  业主方面,他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都是一班很有心的业主。他们选择了一些其下的已活化工厦或者商厦空间,发展为青年共享空间。他们承诺用很优惠的租金,出租一些很优质、交通很方便、现成已可使用的空间予非政府机构去营运,或者他们自己营运。
 
  营运机构方面,他们的角色是怎样?他们最少有三件事要做。第一就是负责管理和营运青年共享空间,可以是一些co-working space,亦可以是一些艺术工作室。第二,我们相信有很多人会申请这些共享空间,他们会制订招募准则或者机制。我举一个例子,刚才司长提到在黄竹坑艺发局经营的艺术空间已有一套招募准则,透过艺发局拟定,成立一个评审小组,以及有招募准则,优先给予有潜质或者达到某些艺术水平的艺术家,所以都有一些机制要拟定。第三,营运机构除了租地方予青年人外,亦要提供多元化配套服务。租务方案也不一定要像传统般是月租,或者要租两年、三年,有些情况可能甚至是一个星期或一个月租也可以。举一个例子,例如在数码港营运的Smart-Space,据我们所知,其租约期从一个月到十二个月都有。他们亦提供很多元化的配套服务,例如初创公司的分享、营销简介、帮他们做合作机会配对,这些都是我们期望营运机构能够提供的增值服务。
 
  我刚才提到我们会拟定一些基本条款。基本条款其实很简单,主要有六个方面。
 
  第一,参与的物业,我们认为已活化工厦内有适当空间,或者商厦。但我们希望加入这个计划的,尤其是第一期计划,是一些现成可用及已获准作为共用工作空间、办公室或艺术创作室的物业。
 
  年期方面,我们要求业主提供物业最少六年,因为需要做一些装修和营运起动工作,所以起点是最少六年。
 
  对象当然以青年人为主,但我们不想业主或者营运机构设一些硬性年龄限制。行业方面,行政长官主要希望惠及青年人有兴趣的行业,包括创科、创意产业和文化艺术,这个会是主调。当然业主和营运机构可以商讨其他行业,如果青年人有志投身的,我们都可以考虑。
 
  租金水平已在《施政报告》提过,我们要求业主收取营运机构不多于当前市值租金的三分之一,而营运机构收取青年用家不多于市值租金的一半。有些可以不是收租金,而是收会员费,那就是会员费不超过一半。如果业主自行营运这些空间,都要遵守这些基本条款,就是收取青年人不多于一半的市值租金。大家看到,在业主收取营运机构,营运机构收取青年当中,有大概百分之十六或者十七左右的差异,这个margin,我们希望留给营运机构作为营运开支,或者提供一些配套、增值服务的开支。
 
  营运模式,刚才司长已提及,有些可以邀请我们介绍的非政府机构去营运,亦可以自己找一些营运机构去营运,第三亦可自己营运,不过三者均须符合我们提出的基本条款。
 
  最后一点是汇报和监察,我们会要求营运机构每半年向业主、向政府,主要是民政事务局做统筹,汇报运作情况,希望每半年了解一下青年人租用地方的状况,他们的反应如何,但同时我们不希望要求太多行政报告而加重营运机构的负担。
 
  首轮参与的业主,截至今天为止有十间,刚才司长已详细介绍,我不再重覆。这十个物业分布于观塘、荃湾、荔枝角、湾仔和黄竹坑,当中观塘占六个物业,大家都明白,因为观塘区有很多工厦和活化工厦,其他四个区各有一个物业,合共近九万平方呎。
 
  至于首轮参与的营运机构有五个,数码港和香港艺术发展局是通过我们政府介绍的两个非政府机构,另外保良局、香港工业总会和香港创新教育基金,是业主自行配对的机构。这亦是截至今天为止的,我们相信未来还有其他营运机构会参与这个计划。
 
  或者用一个图表方式看看这约九万平方呎的面积如何作配对,其中有六个已物色营运机构,包括第一个是协成行在黄竹坑的创协坊,会由保良局营运,主要是创意产业,青年人可以租用。第二个荃湾中染大厦,是香港兴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会由数码港营运,类似现时数码港自己的Smart-Space的营运模式。第三是罗氏集团,会交给香港创新教育基金,在荔枝角。第四和五是宝业贸易有限公司在观塘的柏秀中心,和信和集团在观塘的泛亚中心,这两个物业会交给艺术发展局营运,主要受惠的青年人是艺术工作者。第六个是新鸿基在观塘的讯科中心,会交给香港工业总会营运,主要是一些创意产业的行业。
 
  另外两个物业是英皇集团在湾仔的Mustard Seed,和升域集团在观塘的The Wave,都是现时已经营中的co-working space,两位业主会自行营运,亦会拨出部分面积以很优惠的租金租给青年人。最后两个在观塘的物业,是建生国际集团在建生广场,以及旭日集团和沥洋集团在沥洋的大概两万多平方呎,我们现时正积极继续帮助业主寻找适合的营运机构。
 
  总结一下,我们现时两个业主会自行营运这些空间,六个现正与营运机构洽谈细节,其余两个正物色合适的营运机构,我们会继续提供协助。下一步工作,在今年底和明年初,各业主会与营运机构商讨合作细节,我们相信在明年初至上半年六月之前,这九万平方呎的面积可以推出和接受申请。
 
  正如刚才司长说,我们没有停下来,会继续与有兴趣的业主商讨、联络,希望在一八/一九年度可以推出第二批共享空间,也在此呼吁其他未有参加这个计划的业主可尽早联络民政事务局,我们会提供协助和协调。司长,我的介绍到这里。
 
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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