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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共享空间计划」记者会答问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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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司长你好,想问参与计划那些业主,其实他们的工厦有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即是否需要至少提供多少呎的楼面面积?以及刚才说那些机构其实要向当局呈交一些报告,当局会否检视要规定他们的使用率要达到多少,否则的话会否需要换机构?
 
政务司司长:第二个问题我请Betty回答。第一个问题,我们完全是多多益善,少少无拘,无规定要多少呎,我们无一定限制。因为很多青年工作间,实质要的地方不是很大。你有一千呎也好、两千呎也好、一万呎也好,都可以帮到任何人的,三个、四个、五个、一百个,都是帮到青年朋友。我们可以说是机动、灵活。最紧要是用心去来帮助我们的青年朋友,整个计划的导向就是帮到我们的青年起动,帮他们有个平台可以创业。或者Betty讲讲。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多谢司长。虽然在这个计划政府没有提供资源,除了作为一个协调、统筹的角色。虽然没有牵涉到公帑的运用,但我们都希望作为一个推动「民、商、官」合作的平台,我们会负起监察的角色,所以我们会问营运机构索取报告。我们相信这些营运机构都很有经验,亦是很有心的机构,不觉得他们会马虎地做。在这六年内,我们希望最好是同一个机构与业主合作,我们亦都是得到业主的同意去拣选这些机构。但万一当中有机构中途表示不想做,我们亦会给予业主弹性,譬如中途需要更换、寻找另一个(营运机构)时,我们亦会协助他们物色,但我们相信到今天为止我们能看到这五个机构都是一些相当有心、有能力的机构,应该不会出现中途需要更换机构的情况。
 
政务司司长:我补充一下,数码港根本上是在我们的科技、创科(方面)是专家中的专家,能得到数码港做营运机构,根本上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未必能找到,如果在私人地方租到,数码港的支援不会存在。所以我们今次这个是一个组合,可以说是一个最强组合,以硬件和软件去帮助我们的青年朋友,帮他们起动、创业也好,希望有一条新的跑道给他们起飞。
 
记者:你好,想问一问政府会否在推行活化工厦计划时,已经提供一些诱因给业主或鼓励业主去提供一些共享空间,会否视之为一个考虑因素,或令到他们有什么实际的支援措施?谢谢。
 
政务司司长:Doris,或者回答这个问题。
 
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多谢你的问题。现时我们考虑中的重启活化工厦计划确实正如我刚才回答问题时所说,希望今次的重点放在鼓励重建。我们听到业界的声音,指为何以往工厦很少重建个案,每每是因为他们申请重建时,都被补地价的议题妨碍,在补多少钱方面,大家不容易与政府达成协议。我们听到这方面的声音,所以今次重启活化工厦计划会集中着手于这方面。但如果在补地价方面下了工夫,我们都希望要求有关发展商为公益做些事。我们初步的构思是,如果发展商愿意参与第二轮活化工厦计划,譬如是地价方面有特别安排,发展商须提供一定的楼面面积,去为文化艺术或创意产业业界提供一些工作空间,所以这个确实我们的想法。但我希望强调,重启活化工厦计划的楼面面积只提供予个别业界,与今天的计划很不同。正如刚才司长强调,今次很多业主愿意提供空间,其实是无偿的,是他们完完全全以社会企业的心态提供,这方面与我们考虑中的第二轮活化工厦计划有颇大分别。
 
政务司司长:我想补充一下,诱因是他们是,关心我们青年朋友,有心想回馈社会,这个是最大的诱因。
 
记者:我想问,以你们所知,那些机构有没有最低限度要提供多少呎空间,租金大约多少?你们刚才说每半年要交一个报告去监察他们,其实你们会基于什么准则去改善计划?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正如刚才司长所说,我们没有最低要求的。不过,作为一个可以交给营运机构去营运,我们认为都要有几千呎,起动会比较容易,所以今次看到我们首十个物业,不计业主自己营运的,最少都有五千多呎,交给营运机构去营运。但我们是多多益善,少少无拘,大家如果能够给予地方我们的青年人,我们一定会很愿意配合,物色营运机构去经营这些地方。
 
  至于租金方面,我们暂时未能订出每一个物业的租金是多少,因为这仍然由营运机构和业主商讨,当然最好是能够越低越好,三分一是我们希望这些业主收取营运机构,营运机构亦不能收取多于二分一的市值租金,但亦因应不同的地点,交通是否方便,以及物业的状况,会影响租金的水平。将来我们一定会公开、透明,这些都是可以向公众交代的资料。
 
  在半年检讨时提交的报告,其实是方便我们民政局,第一是在资料搜集,我相信传媒亦会很有兴趣,过了一段时间后想了解这些空间的使用情况。使用率也是我们会看的指标,租金的水平也会看,看看是否符合基本条款。但除此之外,我们也会看看各营运机构提供的配套服务,是否可以真正令青年人受惠。但最终正如我们刚才所说,因为不是政府的一个行为,所以我们会透过鼓励的形式,希望营运机构能提供多些切合青年人的服务,我们会这样处理。因此,我们的条款不会写得很死板,亦不会很详尽,原因是这始终是民与商合作的一个项目,官方只是担当促成者的角色。
 
记者:司长你好,想问一问首批近九万呎的空间,其实有没有说预计会有多少个年轻人可以申请?即是会否有一定名额,即是无办法把九万呎「劏」得很细,有否预计多少人会申请?第二就是营运机构和业主自己亦可以有一套要求审批申请的年轻人,当中政府如何确保这个审批程序的透明度,或者会否提供一些大准则让这些营运机构协助他们审批?谢谢。
 
政务司司长:审批那方面,我请Betty说。但我想讲讲,我都问过这条问题,因为我都想自己知道有多少青年受惠,但其实没有一个真是很准确答案。不过,可以估计,估的数可以给大家一个印象,因为做艺术发展占的地方可能较多,例如做创作室、我昨天见到的年轻人,我刚才说过的那位,做陶瓷和公仔、很有创意的年轻人,我很喜欢那些作品,看完作品后很开心。他大约和三个人一齐share,有三个拍档,不是一齐做,一齐共用一个地方,他要付两千元左右。我相信那处约二、三百呎,地方不细。另外如果你有些细的,不是做创作,假设做创科、创意的地方,其实最重要有电脑,一张枱,有些叫做hot desk,相对(受惠)人会多很多,我看一些数字,有些三十多呎、三十五平方呎的空间可能已经足够,有些二十五呎已够。如果这样计算,视乎今次约有万五呎做艺术创作,其余的若当作用来做创意或创新的,至少过千个青年人受惠。计呎数你便计到,你可以推敲到,是不是?因为可能一张枱而已,但他可能有些地方要做创作的要大些,其他的最重要有地方叙脚,有些partner或合伙人一起倾谈,可以多些沟通。所以很难给一个实数,但数目一定不可说很少。可以这样说,过一千都很稳当,如果有九万呎地方。
 
记者:就营运机构审批机制,当中政府如何确保审批的透明度以及会否向营运机构提供大准则?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刚才我提过有两个机构已在营运,包括艺发局及数码港,稍后可请卓秘书长谈谈数码港的选拔准则。就艺发局而言,其实已有一套使用中的方法,包括在艺术发展局下成立一个五至七人的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看看申请者提交的计划书,然后看看计划书内建议的用途,例如他们想用这些地方来做什么创作,是否符合这个空间所订的目标用途;以及看看申请者本身过去的创作,他们的水平如何、潜质如何,以厘定优先次序,是一个颇严谨的评审标准及程序。最后如果申请失败,他们觉得很不满,甚至有覆核机制,所以艺发局的制度已在黄竹坑的art space(艺术空间)运行。至于数码港,我相信亦有一套制度以甄选哪些企业、哪些青年人可以进驻,或者我请卓秘书长谈谈。
 
创新及科技局常任秘书长:数码港主要的甄选方式,因为他们已经有Smart Space,有390家初创企业在营运,12万呎,主要一定是符合行业,做数码科技相关的业务,譬如是应用程式设计、数码营销、金融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贸等。我们预计大概在明年三月,可以公开邀约有兴趣的青年人或公司去申请。数码港会沿用Smart Space的内部审查机制,公平公正地审查。
 
记者:我想问司长,你们刚才说到优惠租金,其实你们有否评估过现时租金水平如果以市值租金三分之一给予青年人,其实即是平均或是大概范围是多少?另外,我亦想再问问,现时参与,因为你们刚才说到现在参与的可能是一些已经活化的工厦和商厦,其实可否请何小姐补充一下,其实现时参与的业主有多少是已经参与第一期活化工厦的业主?以及第一期活化工厦业主,其实已活化的楼面大概有多少?刚才司长说到,未来第二期也预计有几万呎的话,其实是可以预期潜在还可以提供出来的有多少?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提到可能政府正在考虑的第二期活化工厦的话,有机会与这个「青年共享空间计划」挂鈎,其实可否说多点这个情况?以及因为这个计划你刚才提到业主只是需要拿六年时间出租,如果你们有提供一些免补地价的优惠的话,其实会否担心这个制度会被滥用?
 
政务司司长:或者租金方面我先说两句。租金方面,刚才你说三分之一,实际上三分一(不多于市值租金),由业主(租予营运)机构;但机构租出予青年用家,实际上我们说的是市值租金的一半,不可以多于一半。即是说假若市民场是二十元,就不能够多于十元,就是这么简单。所以,根据地区而定,因为每个地区不相同,真的根据市值,假若你在观塘的市值一个价钱,你不可以多于它的一半,这个就是我们的指标,即是这个计划的要求,能够进入这个计划一定要遵守,这个不能够偏离,一定是一半。初步数字很难给予你,因为现时还在商讨中。但我昨去的那地方,可作一个例子,不能够代表其他地区,它少于十元一呎。大家可以看到有很多资助,那些业主是很有心,正常的话那怎会有少于十元一呎,是没可能的事,现在接近十元一呎,但都不过十元。但不等于其他的会是十元,因为要按地区等很多因素,所以这个不能够作为一个指标,但纯粹给你们参考而已。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或者我补充一句,其实就算同一个区域,譬如观塘,有些物业,业主拿出来时整幢已重建,物业已经像甲级商厦一般美观;有些则是局部、是翻新的,可能状况不是最顶级,所以就算同一区域租金都可以不同。我们会看该幢大厦本身的租金,再计三分一,所以是很客观和透明度高的计算方法。
 
政务司司长:总之,在同区租地方,根本肯定是便宜一半,能进入这计划的优势就是还有其他支援,技术支援方面更重要,当然钱方面不是不重要,技术支援的软件更重要,这个就是他们起动的脉胳、网络,以及很多技术支援,可能隔邻那位青年可能做一件事刚刚好配合他,大家互相有协同效应,那么他们就会相得益彰,推动创意时起步可以快很多。
 
记者:我想再问.....
 
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我知道你的问题。首先我要澄清一点,刚才政务司司长说「青年共享空间计划」第二期有几万呎,希望大家不要尝试将此和重启活化工厦计划第二轮混淆,因为我相信民政事务局会继续努力寻找地方,可能是已活化的工厦,放在「青年共享空间计划」第二期计划之中。所以刚才司长说的「第二期可能几万呎地方」,不要和我刚说的、我们可能会重启的活化工厦计划挂钩,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你问到这九万多呎地方涉及的十幢工厦,我翻查资料后看到应该是九幢工业大厦,余下一幢是写字楼。这九幢工厦绝大部分已经参与上一轮的活化工厦计划,但不好意思,现时我手上没有这九幢工厦所有楼面面积的资料。
 
  第三点我想说的是,发展局现正研究的重启活化工厦计划,第一,不要和这计划(「青年共享空间计划」)混淆。因为刚才提及这计划是六年,但我们的计划(重启活化工厦计划)不会是六年,因为我们可能要求在地契内列明直至契约到期为止,有关人士都要提供地方给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艺团使用,这是其一。第二是「免补地价」方面,我没有说过免补地价。我是说我们会循补地价安排的方向去考虑有没有什么因素可以作为诱因推动工厦重建,所以大家不要以为第二轮是免补地价,这完全不是我们的想法,但是地价的确是一个我们会考虑的因素。第三,有第二轮活化工厦计划后,落实的安排是给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做什么呢?这是我们还没具体考虑到的,这是我们详细计划措施之前其中一个所需要研究的议题。
 
政务司司长: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英文部分。)
 
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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