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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支援本地回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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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廖长江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国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于今年七月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订明会在二○一七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并在二○一九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据报,内地已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今年年底开始不再接收24类由外国进口的废物。一向甚为倚赖内地市场的本港回收业势将首当其冲,社会上亦有声音担心若本港的回收物未能出口到内地,会令本港饱受压力的堆填区雪上加霜,甚至出现「垃圾围城」的乱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环境局局长曾表示,有关事件对本港有危有机,要抓紧这机遇转危为机,当局所指的「危」与「机」的详情为何,以及当局有何应对措施;

(二)当局表示将培育和支援环保再造产品工业,从而更有效益地处理本地产生的回收物料,亦会逐步加大本地自己可以处理的回收物料,有关构想的详情为何;早前当局提及会协助本港业界将本港的回收废胶于本地循环再造成为垃圾征费新制度下须大量使用的可降解胶袋外,有否拟订其他可达致该政策目标的具体计划;有否订下本地再造业吸纳本港产生废物的百分比,以及藉此壮大本港环保产业的目标;若有,详情为何;若没有,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同时就本港从外地进口及转口的垃圾(俗称「洋垃圾」)拟订新的政策及措施;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本地回收业在香港整体废物管理系统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回收业一直随着社会发展逐步转型,而政府亦致力从多方位支援业界提高作业能力和效率,增加产业价值,从而让本地回收物料有更稳定和多元化的出路,减少堆填需要。

(一)按内地在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发布的《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年初内地会开始逐步针对进口回收物实施更严格的标准,这对香港的废纸及废塑胶回收业带来较大影响。然而,政府会从多方面协助业界加强适应内地的新政策,务求将新政策带来的改变转化为本地回收业发展的新机遇。

  政府为支持回收业发展的主要措施载于附件,当中包括行政长官在今年《施政报告》中提及有关加强推动源头减废及乾净回收的新措施。例如,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将新增外展队及启动新一轮乾净回收宣传及教育工作,以提升回收物的可回收程度和回收再造价值。环保署亦会加强与非政府组织及持份者合作,积极支援社区回收价值较低的可回收物,并推行中央收集废胶樽计划,以提升处理相关回收物料的成本效益。另一方面,回收基金近月推出新的资助计划,鼓励业界将回收物料加工以符合内地新的进口要求。环保署和回收基金谘询委员会会继续与回收业界保持联系及研究推出更多措施,以支援回收业界升级转型。此外,政府将推出的废物管理政策,例如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亦会为回收产业提供更多可回收物料,为业界带来新的机遇,提供新的绿色商机。

(二)我们会研究培育本地环保再造工业的可行性,从而为本地产生的回收物料寻求更具效益及多元化的出路,和减少依赖以出口处理回收物料。我们正审视如何利用环保园的土地及配套设施,支援有关再造工业的发展。由于废纸量占各类本地回收物最多,目前来说,发展本地废纸的回收再造业将获优先考虑。

  至于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下的指定垃圾袋,预计将含有50%回收物料。为增加本地塑胶回收的渠道,我们会积极研究使用本地回收废胶作为指定垃圾袋的部分原材料,并计划要求制造商尽量在本地生产指定垃圾袋,以支援本地回收工业的发展。

  我们会鼓励本地回收再造业加强吸纳本地产生的回收物料,但未有计划就相关数量订立指标。

(三)根据《废物处置条例》,现时香港准许进出口可回收的无害废料作回收用途。然而任何进口废物,包括外地的生活垃圾(俗称「洋垃圾」),在本港弃置均属违法。环保署联同香港海关,一向按风险评估监察和抽查进口回收物料的货柜。环保署就所有抽检的货柜要求进口商提供资料,以核实回收物料是否进口至本地设施作循环再造,或是再转口至外地。对于进口到本地设施循环再造的回收物料,环保署会跟进抽查相关的设施。对于转口货柜,环保署会监察货柜的动向,直至它们离开香港为止,确保没有进口的回收物料在港滞留或弃置。当发现违规回收物料进口货柜,环保署会即时将违规货柜退回来源地及通知相关的外地执法部门以作跟进,亦会对违法进口商提出检控。我们会不时检视现行措施和做法,以便适时加强或作出优化,例如在稍后实施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时,我们会就进口电器废物引入许可证管制,只会在信纳有关电器废物会获本地持有相关处置牌照设施妥善处置的情况下,才发出进口许可证。我们亦会在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下,引入类似的管制。
 
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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