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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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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早晨,各位传媒,我先讲几句。我发表了任内首份《施政报告》距离现在约两个星期,一如我上星期在此说,这份《施政报告》涵盖范围非常广阔,新措施亦非常多,最重要能够尽快可以有效落实,所以今日想向大家说几项我们已经进入落实阶段的措施。
 
  有关很多企业关心的利得税的建议,我们昨日已经举行了一个税务新方向高峰会,在会上亦公布了有关落实执行利得税两级制,换句话说,将企业首二百万元利润的税率由今日的百分之十六点五减至百分之八点二五,有关的修订条例草案已经做好,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应该可以在年底前,甚至下月,即十一月便可以提交立法会审议。我们的目标是希望在下一个课税年度,即二○一八/一九,即是明年四月开始便可以生效,让很多企业能够受惠。我呼吁立法会在审议这条其实相对比较简单的条例时,都能够很有效率进行。
 
  另外,有关基层都关心的「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的大幅改善并改名成为「在职家庭津贴」,在我们公布了改善细节后亦得到各界欢迎,特别是社福界朋友对于我们吸纳了很多他们在过去这一、两年提出的意见都表示支持。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将会于今日向立法会介绍,下月十一月又再去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详细介绍及听意见,亦争取在明年四月,即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可以落实执行。
 
  接着是有三个关于青年的措施,因为我们整个团队,包括我自己本人都非常关心青年,所谓「三业三政」,青年措施有三个。第一,就是在重组后的中央政策组,我提出希望能够吸纳一些有志于从事公共政策工作,亦让我们政府高层能够更直接听到青年人对于我们施政的意见,就会招聘二、三十位人士进入重组了的中央政策组。我们将会在今个星期五,即十月二十七日,在各大报章刊登招聘广告。当然广告不可以写明年龄,但我相信很多报这份工的应该是有志于政治参与或政策工作的青年人。我们会聘请的是有两个层级的,因为都要兼顾一些可能他已经毕业了一段时间、很富工作经验想加入的人士,所以分别是一个高级的职位名为「高级政策及项目统筹主任」,另一个是「政策及项目统筹主任」。我们欢迎有志人士留意这个招聘广告投考这非公务员制的工作。
 
  另外一个亦是今个星期五会发生,就是我在《施政报告》里提出,与一些私人拥有工厦或商厦的业主去做一个青年共享工作空间,即所谓co-working space。今个星期五政务司司长会联同有关局长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布首阶段大概有六万平方呎这些楼面面积可以供青年做一个共享空间、一个co-working space,其中有两个项目会分别交给数码港和艺发局(香港艺术发展局)来做管理。顾名思义,在数码港的那个是比较与科技有关,而在艺发局那个将会与艺术、文化的青年创意工作有关,希望明年初便可以进驻这些青年工作的共享空间。
 
  第三个是委员会的自荐计划,我们已挑选五个相当有意思的政府谘询委员会,欢迎青年人自荐加入这些委员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会于下星期亦以一个广告形式,希望有兴趣自荐参与这些委员会的青年人可以申请加入这些委员会。大概我今日讲有关《施政报告》的执行工作是这样,看看大家有什么问题?
 
记者:林太,想问曾俊华离职后工作的争议,对于曾俊华,你可否澄清,其实前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如果为一些商业机构做非受薪工作须否申报?第二就是如果是一些不受薪或是公益的服务,又须否申报?另外,你见到你的前对手曾俊华无申报,其实你对于他这种态度有什么反应?你会否觉得他不合作?另外,最后想问现在的指引有没有不清晰地方?有否需要调整?
 
行政长官:我综合回应,因为我知道很多传媒都很关心这个议题,过去两、三天我出席很多公开活动,我相信传媒都是想问这个问题。我不想特别由我回应,因为这件事不是一件很大的事,而整个离职政治委任官员的工作要去谘询委员会征询意见,亦由公务员处理,并无任何所谓政治介入,所以基本上就是特首办的同事处理,有时如果要征询法律意见,亦涉及到律政司的同事。我综合讲一讲所谓离职后工作的制度。这个制度本身是平衡了两方面。第一,平衡了公众对于这些曾经担任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的官员,包括司长、局长、副局长、政助,对于这些政治委任官员,公众对他们有一定期望,希望他们离职后不要做一些有利益冲突的事,不要令社会有一些不良观感,亦要让公众有一定的知情权和监察权,这是一方面的考虑。但另一方面,亦要考虑这些离职官员,他们都有工作的权利,不能管制到他们什么都不能做,尤其是比较年轻的政治委任官员,可能他们离开我们时都只有三、四十岁。如果你真的管制得他们太严,这不是太公道,亦会间接影响到日后,哪一届政府也好,想吸引更多人加入政治问责团队都会困难。所以整套制度的构想,我相信,因为当时我没有参加,但我回看整套计划的构想是作出了这个平衡。过去十多年亦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如果大家看登记册,即是网上的登记册,都应该有超过五十个个案处理过。
 
  这套制度,没错是没有法律基础,不是说违反了就要有法律行动、要检控他们,是完全没有的。另外亦没有惩罚机制,因为这班政治委任官员已经离开政府,而他们亦不是一般公务员,离职后亦没有什么长俸制或其他东西,所以它的所谓规管可以说是一种对制度的尊重,因为做得这些前特首、前司长、前局长相信都是有志服务社会。那么既然政府设计了一套平衡的制度以释公众疑虑,相信每一位曾担任这些重要位置的人士都会尊重这个制度,所以某程度它是一个honour system,亦需要同事主动,主动权一定是在当事人身上,向委员会征询意见。这个委员会全名很长,叫「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他要主动向这个委员会征求意见,所以有些报道说去「审批」亦不准确,英文叫seek advice,是去征求意见。正如我刚才说是一个尊重的制度,是一个英文叫in good faith的制度,因为这群不是一群普通的人,他们曾经在政府做过相当重要、相当高的位置,亦一定支持我刚才说,希望公众有知情权、监察权,亦防止会有不良观感出现。
   
  这些官员会怎样知道自己有责任主动要求委员会给意见?就在我们的聘书里。大家都知道我做过两届司局长,现在做行政长官,我都有份聘书的。聘书中很详细交代了离职后,我们有一个这样的委员会制度。我们签了聘书,亦表示我们认同、支持这套制度,而签完聘书的期限亦写得很清楚,在英文的聘书叫relevant period,即它不是一个control period,不是一个监管期,是一个有关的期间,一个relevant period。对于司局长和其他政治委任官员只不过是十二个月,即离职之后十二个月内你想工作便要向这个委员会寻求意见。行政长官比较严格些,应该是三年时间。
   
  你刚才的问题,问什么叫「工作」?什么需要向委员会征求意见?写法是「任何工作」。我们放在一边的就是他自己开公司,做合伙人这类,纯粹说工作,employment,是any employment,任何工作,是没有具体定义,因为要尽量涵盖到社会上会出现的不同状况,所以写法其实不是不清晰,是故意比较笼统一些,因为最终都是离职的官员自己主动提出。所以如果他尊重这个制度,他做任何事,稳妥起见,我听到有些曾经受这套制度规管的前局长都说──你做任何事,如你有怀疑或你怕别人有怀疑,你便去问一下、寻求意见,是这样的一套制度。事实上,如果大家在网上看我们过去处理的数十个个案,类近例子很多,无论是受薪、不受薪、全职、兼职去做一些工作,包括一些大学里的兼任教授、包括在电台里主持节目,即使是不受薪,相关同事都会来这个谘询委员会寻求意见。谘询委员会亦是以一个很客观、持平的态度,基于他们看到的资料来给意见。意见往往在不反对的情况下都会附带一些提示,你可以说这是一些「温馨提示」,就是说──你千万不要说一些会令人觉得你有泄漏你在职时的机密资料或是有一些利益冲突,诸如此类。
   
  事实上,如果大家在网上看这个谘询委员会的资料,便会看到离职官员如果要寻求谘询委员会意见是要填一份表格,这份叫做征求意见的表格,表格长达七版纸,因为当时的离职官员一定要填妥,谘询委员会才知道这份工作是什么性质的工作,包括是受薪、不受薪、全职、兼职、一次性,诸如此类,是很详细的。每个离职的政治委任官员都是用这一套,所以我希望曾俊华先生同样好像其他官员那样离职之后都是很尊重这套制度,亦不想引起公众有任何疑虑,情况是这样。
 
记者:教育部说做国教是港府的责任,想问港府打不打算做?以及这样算不算干预香港的教育事务呢?
 
行政长官:这个当然不是干预香港教育事务。我昨日都很惊讶见到我们代表教育界的立法会议员和一些其他人士对于国家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先生讲过的一番说话有这么大回响。这一种似乎是戴了有色眼镜去看中央官员对于香港的关怀及支持。陈部长所说的与我在《施政报告》里对于青年人的期盼、对于教育的要求没有什么分别。大家都记得,我希望我们培育的香港下一代有国家观念、有香港情怀、亦是一个有公民责任、有社会承担的人。我亦讲过,就是在学校里培育我们的学生有国家观念,要认识国家发展、对中华文化的了解是学校应有之责。但如何做呢?陈部长讲得很清楚,如何做就要按香港的制度,在《基本法》、「一国两制」之下由香港有关当局来决定。这正正是教育局亦打算在下一个学年将中国历史科成为初中的独立必修科,亦会将其他科目的课程加以润饰,以加深我们的同学对于中国历史、中国国情、中华文化的了解。我们亦透过很多其他在课堂以外的活动,例如到内地考察、交流、实习、姊妹学校等一连串的工作达致这个目的,所以我看不到有什么担心。
 
  反之,我亦可以在这里说,在八月我往北京拜会十六个相关部委及机关,其中一个就是教育部。我当时见的正正就是陈宝生部长。他对于香港的教育工作、香港青年人非常支持。他给了我十二个字,他说特区的事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事必办」,而在不久便办了很多事,包括给予香港于内地读大学的同学毕业后可以有就业报到证,方便他们可以毕业后留在内地工作。稍后陈部长说我们的香港学生在内地大学读书,如果在奖学金或其他方面,他都希望做到一视同仁,跟内地学生一视同仁。更加不用说在过去数年,其实教育部是非常支持香港学生,包括免试,让我们香港中学文凭毕业生拿着他们的分数可以免试直接就读内地著名大学,包括清华、北京、复旦等大学;亦特别为香港副学士学位课程毕业生,在福建的华侨大学批准其开办一个衔接课程,让这些在香港完成副学士学位的同学,可以直接入华侨大学升读三年级、四年级,多了一个机会。所以我再次呼吁,中央与特区的关系是直接可以令香港的发展更好,是有利于我们的稳定繁荣,亦更加有助于我们香港年青人开拓更加多的发展机会。我呼吁大家真的不要时常都戴着这副有色眼镜去看我们与内地的交往。多谢大家。
 
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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