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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6-2017年度)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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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6-2017年度)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6-2017年度)条例草案》。
 
  《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规定:「在结算任何财政年度的帐目时,记在任何总目上的开支如超逾拨款条例拨予该总目的款额,超额之数须包括在追加拨款条例草案内,而该条例草案须在出现该超额开支的财政年度终结后,于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提交立法会。」
 
  二零一六至一七财政年度已经完结,在84个开支总目中,有34个超出《2016年拨款条例》原先拨给该等总目的款项。有关的额外支出,主要是为了应付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及向领取社会保障人士发放额外津贴。所有超额开支均已获得财务委员会批准或该委员会授权批准,给予追加拨款。
 
  我现提出《追加拨款(2016-2017年度)条例草案》,以便对该34个开支总目所需合共约83亿元的追加拨款,给予正式的法律权力依据。
 
  多谢主席。
 
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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