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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保障投诉其雇主拖欠强制性公积金供款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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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陆颂雄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答覆:

问题:

  有不少工友向本人反映,他们就其雇主拖欠强制性公积金(下称「强积金」)供款一事向当局作出投诉,其后遭雇主在工作上多番刁难甚至解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当局接获多少宗关于雇主涉嫌违反《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投诉,以及有关雇主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并按所涉违例事项、行业和供款金额列出分项数字;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的个案数目在过去三年有否上升趋势;

(二)针对有雇员忧虑具名投诉其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后或会遭雇主在工作上刁难甚至解雇,当局目前有何机制保障投诉人的权益;及

(三)当局会否就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怀疑个案的调查方式、检控程序和举证要求等事宜进行检讨及作出所需的法例修订,以使有关雇主无法得悉针对他们的调查是否基于投诉而展开,亦无法知悉投诉人的身分,以加强对投诉人的保障;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代主席:

  首先,即使雇员以匿名方式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投诉雇主违反《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积金局仍会受理,并作出调查。就陆颂雄议员的分项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根据积金局的纪录,二零一四至一五、二零一五至一六及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分别有3 695、3 834和3 399宗投诉雇主的个案。投诉数字并没有上升趋势。投诉事项主要分为拖欠供款、没有参加计划、没有提供供款纪录、没有通知受托人雇员已离职,及错误扣减工资作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供款等。在过去三个年度,积金局每年为雇员讨回的强积金供款均超过1.3亿元。至于检控传票数目方面,二零一四至一五、二零一五至一六及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的数字分别为575、457和433。有关投诉及检控数字的详情,请参阅附件。

(二)及(三)为保障作出投诉的雇员,除非得到投诉人的同意,积金局并不会在调查过程中向雇主披露投诉来源或投诉人的身分。积金局就投诉个案作出调查及搜证后,须按律政司《检控守则》的指引行事及征询法律意见,就个案是否符合检控标准及原则作出考虑,以决定个案是否达至可作出检控的要求。举证要求方面,积金局则须按照《证据条例》的要求处理。积金局会不时检讨雇主拖欠供款怀疑个案的调查及检控政策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条文,定期与律政司会面,以便更有效打击违规的雇主,以加强保障投诉人。积金局因应最近收到的意见,已开始重新探讨雇员因投诉违规雇主而被解雇的事宜,并正计划与劳工处联系,参考他们执行《雇佣条例》下针对不合理及/或不公平解雇情况的经验,从而研究可否改善现行强积金规管机制,以妥善处理雇员因投诉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而遭不合理及/或不公平解雇的情况。
 
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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