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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突击搜查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零售档位(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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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十月十七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深水埗一个零售档位。该档位涉嫌非法售卖含有未标示受管制成分的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卫生署早前根据情报,在上述零售档位购得多款产品样本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以下三款产品的样本含有未标示第1部毒药:
 
  产品名称 发现含有的第1部毒药
1. 藏药癣毒王草本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及「咪康唑」
2. 七毒藏王膏 「丙酸氯倍他索」
3. 蝎王筋骨冷敷贴 「双氯芬酸」

  警方在今日的行动中拘捕一名35岁男子,他涉嫌非法售卖及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卫生署正继续有关调查。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于治疗炎症的类固醇物质,不当或过量使用类固醇会引致皮肤问题及全身性副作用如圆脸、高血压、高血糖、肌肉萎缩、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及骨质疏松等。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产品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咪康唑」用于治疗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肤刺激及过敏反应。「双氯芬酸」可用于止痛,使用含「双氯芬酸」止痛贴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在贴处痕痒和出现皮疹。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说:「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品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市民应停止使用,如有怀疑或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2017年10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15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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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十月十七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深水埗一个零售档位。该档位涉嫌非法售卖含有未标示受管制成分的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图示检获的未经注册药剂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