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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谈出入境事宜(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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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十四日)出席香港律师会举办的活动后,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就外交事务,是否所有有公职的外国人以私人身分到香港,也会算是外交事务,不是由香港管?

律政司司长:在《基本法》中,大原则是十分清楚的,就世界各地人士出入境(事宜),根据第154条香港特区政府有权处理。另一方面,《基本法》第13条亦写得很清楚,外交事务是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就个别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在这方面,我了解到入境事务处和特首已经就此事曾经公开讲话(回应),我现阶段没有其他进一步资料跟大家补充。
 
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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