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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准许铺设PLCN海底光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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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拟准许电讯盈科环球业务(香港)有限公司,由深水湾至东南离岸水域,延伸至香港特别行政区东面边界约2.19公顷的前滨及海床范围内,铺设一条长约39.8公里、直径约100毫米的海底光缆。该段香港水域内的海底光缆是Pacific Light Cable Network(PLCN)海底光缆系统的一部分。

  PLCN海底光缆系统总长约12,800公里,连接香港和美国的网络,可以满足亚洲和北美之间的庞大电讯服务需求。

  拟议工程预计于二○一八年第一季至第二季期间进行,主要包括在较深的水域透过冲喷犁挖法/冲喷法铺设海底光缆,以及在近岸水域由潜水员直接铺设海底光缆。海底光缆将被埋入阔度约为0.5米窄坑内,目标埋置深度约为海床以下五米。

  受工程影响的范围,已载于今日(十月十三日)刊宪的政府公告

  上述公告连同有关图则已张贴在工程地点附近,市民亦可于下列位置查阅图则: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23楼地政总署测绘处(可于该处订购图则);
* 香港香港仔海傍道3号逸港居地下南区民政事务处南区民政谘询中心;
*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20楼离岛民政事务处;
* 新界将军澳坑口培成路38号西贡将军澳政府综合大楼地下西贡民政事务处西贡民政谘询中心;以及
* 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政府公告一栏。

  任何人士如认为他拥有在该前滨及海床或其上的权益、权利或地役权,可在上述日期起计两个月内,即于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或之前,向地政总署署长交付书面反对通知,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 333 号北角政府合署 20 楼。反对通知书须描述反对人的权益、权利或地役权,以及声称会受到影响的方式。
 
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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