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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续签法律合作安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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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十二日)与深圳市副市长高自民会面,并续签为期五年的《法律合作安排》。
   
  该项安排将继续强化港深的法律合作,为两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法律界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该安排亦强调支持香港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同时推动两地法律、仲裁及调解等相关人员积极交流与合作。
   
  首份为期五年的《法律合作安排》于二○一一年十一月由律政司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自此,律政司一直与深圳市人民政府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并举办一系列交流合作活动,包括互访和工作坊。
 
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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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右)与深圳市副市长高自民今日(十月十二日)续签为期五年的《法律合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