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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区议会增加二十一个民选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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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十一日)向立法会提交《2017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3)令》,以落实在第六届区议会于十个区议会增设21个民选议席。
 
  二十一个增设的区议会民选议席分配如下:
 
(一)九龙城、油尖旺和荃湾区议会各增加一个议席;
(二)深水埗、葵青、屯门和西贡区议会各增加两个议席;
(三)观塘和沙田区议会各增加三个议席;
(四)元朗区议会增加四个议席;以及
(五)中西区、湾仔、东区、南区、黄大仙、北区、大埔和离岛区议会的民选议席数目保持不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表示,如立法会通过有关命令,18区区议会的民选议席数目将由第六届区议会任期起从431个增加至452个。

  发言人说:「我们已就第六届区议会民选议席数目进行检讨,并基于二○一九年年中香港人口推算数字与二○一六年中期人口统计所得的二○一六年年中人口数字两者中较大者、继续采用每约17 000人设一个区议会民选议席的标准人口基数和上次检讨所用的方法,以及由第五届区议会起取消委任议席等各项因素而作出建议。政府今年七月已就增加议席数目的建议听取了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以及18个区议会正副主席的意见。」

  十八个区议会中每一个的民选议席数目于《区议会条例》附表3第1部订明。根据该条例第8条,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如经立法会批准,可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修订附表3,以调整议席数目。
 
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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