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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进一步减低发电厂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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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今日(十月十日)表示,政府于十月十三日(星期五)在宪报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七份技术备忘录》(《第七份技术备忘录》),进一步减低发电厂在二○二二年及以后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从而进一步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

  新一份《技术备忘录》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条例》)颁布,将会把电力行业于二○二二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收紧至5 290吨、17 530吨和490吨。与《第六份技术备忘录》内所载列的二○二一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比较,建议的《第七份技术备忘录》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分别进一步收紧25%、15%和11%。

  发言人表示:「在厘定新的排放限额时,我们已考虑两间电力公司在二○二○年或之前把本地燃气发电的百分比提高至占发电整体燃料组合约五成(二○二○年燃料组合目标)的进展、其用以改善现有燃气机组氮氧化物排放表现与热效率的新技术,以及预计耗电量等因素。」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正兴建一台新燃气机组,二○二二年投入运作。届时,燃气发电比率有所上升,排放限额可进一步下调。此外,港灯二○二二至二○二三年间的预期用电需求将会下降。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则正于龙鼓滩发电厂兴建一台新燃气机组,二○二○年投入运作。同时,中电已为一台燃气机组进行效率提升工程,并于二○一八年或之前再提升两台燃气机组,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而中电二○二二至二○二三年间的预测用电需求增幅亦有限。

  发言人说:「鉴于电力行业在二○一五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别占全港总排放量的37%、28%和11%,经收紧的排放限额将有助改善本港及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

  「若有新电力工程,我们会根据采用最新技术兴建的新燃气机组排放表现,分配排放限额。《第七份技术备忘录》将会沿用《第六份技术备忘录》的机制,以配合引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政府于二○一五年三月公布二○二○年燃料组合目标,务求达致政府承诺的二○二○年环保目标,即碳强度较二○○五年降低50%至6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量较二○一○年分别减少35%至75%、20%至30%及15%至40%。环保署最迟会在二○一九年再次检讨《技术备忘录》,确保适时修订排放限额。

  新的《技术备忘录》在十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以期在二○一七年年底前生效。根据《条例》,新的排放限额将由二○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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