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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委任的第一市场交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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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十月三日)公布,金管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代表身分,于政府债券计划的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已委任10间第一市场交易商。该批第一市场交易商的任期于二○一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并会于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完结。

 
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委任的第一市场交易商
(二○一七年十月一日至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1.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BNP Paribas, Hong Kong
4. 花旗银行
5. 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6.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7.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8. 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
9. 法国兴业银行
10.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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