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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綫在新闻节目中提供手语传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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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为配合听障人士更易取得资讯的需求,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今日(十月三日)公布,根据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綫)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免费电视)牌照的相关条件,指示无綫由二○一八年七月三日起,在明珠台每日播放提供手语传译的粤语新闻节目(手语规定)。

  通讯局在处理无綫的牌照续期过程中,留意到听障人士对于在新闻节目提供手语传译的需求日增。通讯局经考虑无綫当时对相关需求的回应(注一),认为审慎起见,应先进行检讨,并建议检讨应于无綫的续期牌照生效日期(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起计两年内完成,以便正式推行在新闻节目内提供手语传译的规定前,研究有何措施可解决在实行有关规定及恪守节目守则方面的问题。考虑到检讨及落实规定所需的时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了通讯局的建议,在无綫的续期牌照加入赋权条文,规定无綫须按通讯局指示,在免费电视服务中提供手语传译。

  在无綫的免费电视牌照获得续期后,通讯局随即成立了一个包括听障人士团体和相关政府决策局代表的专责小组研究相关课题,包括设有手语传译的新闻节目的形式、表达手法、编排和时间;合资格手语传译员的供应,及如何恪守新闻节目准确无误的规定等,并就专责小组所订的建议谘询无綫及其他免费电视持牌机构。

  在谘询期间,无綫建议在其综合英语频道(即明珠台)而非综合粤语频道(即翡翠台)提供设有手语传译及繁体中文字幕的粤语新闻节目。专责小组留意到明珠台和翡翠台的覆盖范围及渗透率相同,而此项安排亦可照顾本地听障人士的需要,故此认为无綫的建议可以接受。

  通讯局经考虑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包括无綫)的陈述及专责小组的建议后,今日向无綫发出指令,要求无綫实行以下手语规定:

(一)无綫须于每日下午六时至午夜十二时之间,在其综合英语频道(即明珠台)播放一个不少于十五分钟设有手语传译及繁体中文字幕的详尽粤语新闻节目(手语新闻节目);

(二)如手语新闻节目当中某些环节已有文字显示,或在某些情况下因技术限制而令提供手语服务不可行(注二),则无须提供手语传译;

(三)就手语新闻节目的手语传译表达手法而言,有关的手语传译必须清晰可辨,让观众清楚看见。

  另外,通讯局亦决定在手语新闻节目内提供的手语传译,一如其他真实资料,应符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节目守则》)中有关新闻节目必须准确无误的规定。根据《节目守则》的相关条文,无綫作为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必须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新闻节目内的真实资料准确无误。为了协助推行手语规定,通讯局已通知无綫,在决定手语传译是否符合《节目守则》的相关条文时通讯局会考虑的因素。通讯局会根据既定程序处理任何有关手语新闻节目中手语传译是否准确无误的投诉。

  考虑到为新闻节目提供手语传译对无綫来说是一项新的规定,通讯局决定给予无綫九个月时间(即在二○一八年七月三日或之前)筹备及处理有关实行的事宜,以确保新规定能顺利落实,照顾听障人士的需要。

注一:无綫当时关注倘实行手语规定,未必有足够的合资格手语传译员,以及无綫未必能恪守由通讯局颁布的《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的规定,确保新闻节目关乎事实的内容准确无误。

注二:根据现时有关免费电视字幕服务的规定,若因技术上的限制而未能为节目提供字幕,可获豁免。
 
2017年10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2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