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职业介绍所牌照被撤销
**********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九日)提醒所有职业介绍所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法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守则)的规定。
 
  劳工处最近撤销新地雇佣中心(位于太子)的职业介绍所牌照。有关持牌人在经营业务期间违反守则的规定,唆使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雇主扣减外佣部分工资以取回所支付的费用。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守则列出职业介绍所经营者在营运时必须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亦阐明劳工处处长期望职业介绍所持牌人在经营时应达到的最低标准。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会定期及突击巡查职业介绍所,并就查察到的违规事项向职业介绍所发出警告信,敦促其纠正。如职业介绍所被警告后仍未能依循守则的规定,处长可按《雇佣条例》第53(1)(c)(v)条,以有关持牌人并非经办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为由,撤销或拒绝续发其职业介绍所牌照。

  这是今年第二宗被撤销职业介绍所牌照的个案。另外一宗为爪哇女佣顾用服务公司(位于铜锣湾)。有关持牌人因滥收求职者费用被定罪,其牌照随后亦被撤销。

  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滥收求职者费用的投诉或就守则的查询,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办理。
 
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43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