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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成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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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委任28名人士,以个人身分加入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成为委员团成员,任期由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至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为期三年,有关任命已于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刊宪。

  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是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条例》)(第630章)第83条成立。

  上诉委员会由一名审裁官(主要为主席或副主席)和四名委员团成员组成。申请人或指明文书持有人如因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或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就《条例》第84(1)条所作的决定,感到受屈并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将进行聆讯及作出裁决。所有上诉委员会审裁官均具备《条例》第82条所订明的法律资格。

  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涉及复杂和敏感事宜。上诉委员会的组成均衡地涵盖来自不同背景的委员团成员。28名委员团成员拥有法律、规划、土地、屋宇、测量、建筑、工程、社会服务、社会工作、教育和消费者保障等与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并曾就任上诉委员会/审裁处和具备参与公共和社会服务经验。

  当中,主席何沛谦,副主席陈庆辉、郭庆伟和王鸣峰博士均为经验丰富的大律师,并具备在上诉委员会/审裁处审理案件的丰富经验。主席何沛谦具有领导不同法定委员会的广泛经验,包括电讯(竞争条文)上诉委员会、前广播事务管理局和通讯事务管理局等。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欢迎委员团成员,并深信在主席和副主席的领导,及委员团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上诉委员会定能出色地迎接未来的挑战。

  第一届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何沛谦资深大律师
 
副主席
陈庆辉
郭庆伟资深大律师
王鸣峰资深大律师
 
成员
陈克勤
陈祖楹
陈黄穗
周志坤博士
赵锦权
庄绍贤医生
蔡鸿达博士
符展成
何智诺
何立基
黄令衡
关天智
黎庭康
刘恩沛
梁志雄
梁光汉
李华明
卢瑞盛
马锦华
谭朗峰
邓智宏
尹志强
胡锦辉
余玉莹

  有关上诉委员会的资料已上载至上诉委员会的网页(www.pcab.hk)供公众参阅。
 
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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