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
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于二○一七年九月第六十七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发出《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停止服务安排的业务守则》
------------------------

  经充分考虑业界和相关持份者的看法和意见后,通讯局批准发出《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停止服务安排的业务守则》(业务守则),在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流动虚拟网络商)停止服务时,为持牌人提供实务指引,以加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业务守则载列多项规定,以确保流动虚拟网络商及其宿主流动网络营办商作出更佳的协调,妥善处理停止服务的安排,并确保流动虚拟网络商停止服务前,受影响的服务用户和公众可获给予合理的预先通知,即在停止本地服务时有至少一个星期的预先通知,而在停止国际服务时有至少一天的预先通知。这可让受影响的服务用户适时作出安排,以减少停止服务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所有流动虚拟网络商及其宿主流动网络营办商均须遵守业务守则,作为其牌照责任的一部分。为确保流动虚拟网络商会遵守业务守则,通讯局将向流动虚拟网络商施加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以保证流动虚拟网络商会缴付任何因未有遵从业务守则而违反牌照责任所引致的罚款。

  业务守则载于通讯局网站(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tc/upload/421/cop-mvno_c.pdf),并将于发出日期起计一个月后(即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生效。

广播投诉
----

  通讯局审议了一宗有关二○一七年五月三日在香港电台(港台)第二台播放的电台节目《Made in Hong Kong 李志刚》的投诉个案。通讯局决定向港台发出强烈劝谕,促请它严格遵守《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中的相关条文。个案详情载于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3/appx_20170928_c.pdf
 
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