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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商业大厦业主违规引致晚间噪音滋扰被环保署检控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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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角一幢商业大厦的通风系统在夜间发出过量噪音,影响附近住宅大厦居民,其业主暨物业管理公司今日(九月二十一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判罚款20,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二○一六年底接获旺角洗衣街一幢商业大厦附近居民的噪音滋扰投诉。执法人员在调查时经噪音评估,证实该商业大厦的通风系统于夜间发出的噪音超出规定达11分贝,遂向该大厦业主暨物业管理公司发出消减噪音通知书,要求他们采取有效措施减低噪音。物业管理公司其后在通风系统周边加上围板及更换零件,但未能符合通知书规定把噪音减至法定水平。环保署遂作出检控,并要求业主暨物业管理公司尽快跟进及采取有效措施消减过量噪音,否则会再被检控。

  根据《噪音管制条例》,任何人如不遵守消减噪音通知书所载的任何规定,即属违法。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二十万元。

  发言人提醒各工商业处所的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为免触犯《噪音管制条例》,必须确保其公司商铺及办公室等处所的通风系统和机动装置运作正常,不会发出过量噪音,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作息。
 
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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