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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澳建筑地盘承建商晚间违规进行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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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澳一建筑地盘总承建商在晚上未经许可进行建筑工程,发出噪音滋扰附近居民,今日(九月二十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判罚20,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早前接获居民投诉,指将军澳至善街近宝盈花园的一个房屋署的建筑地盘在晚上发出噪音滋扰。环保署人员于去年十二月九日的突击巡查发现该地盘在晚上约八时仍使用起重机进行工程,而地盘并无持有有效的建筑噪音许可证。经完成调查及搜证后,环保署按《噪音管制条例》检控地盘总承建商。

  根据《噪音管制条例》,建筑地盘于限制时间内(即下午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于公众假日的任何时间)一般不可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或在指定范围内施行订明建筑工序(如搭建或拆除模壳或锤打等),除非事先申请,并由环保署评估后获发许可证方可进行,否则即属违法,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则可处罚款二十万元。

  《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尽量减少噪音滋扰。发言人强调建筑承建商应尽量安排工程在日间及非假日时段进行。若部分工序须在限制时间内进行,必须事先向环保署申请。环保署会按法定程序评估噪音,建筑地盘获环保署批出许可证后需按照条款进行工程,并需落实消减噪音措施,如加装围封及使用低噪音的机动设备等,把噪音影响减至最低。
 
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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