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违例经营会社者被判罚
**********
  一男一女及一间公司因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今日(九月二十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4,600元至5,7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今年三月分别巡查旺角亚皆老街及西洋菜街三间领有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社。

  牌照处人员调查其中一间亚皆老街的会社时,乔装顾客并光顾食物及饮品,但会社职员并无核实牌照处人员的会员身分,或邀请其成为会员,并发现会社摆设与注册图则不符及在场人数比合格证明书的发证条件上限人数多。上述情况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第3、6及19项条件。

  另一间亚皆老街的合格证明书或其认证真确副本亦未有展示在当眼处、会社摆设与注册图则不符及在场人数比合格证明书的发证条件上限人数多。上述情况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第2、3及6项条件。

  西洋菜街的会社亦招待非会员、合格证明书或其认证真确副本亦未有展示在当眼处及防火门一直保持开启。职员亦未能在牌照处人员的要求下出示注册图则。上述情况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第2、9、17及19项条件。

  作为会社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男女及公司被控违反条例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证明书持有人,必须遵守证明书上的条件。政府会继续执法行动,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