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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尼日利亚签署移交被判刑人协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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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与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联邦总检察长兼司法部长Abubakar Malami今日(九月十一日)分别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及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签署移交被判刑人的双边协定。

  李家超于政府总部举行的签署仪式上表示:「这份协定体现了香港和尼日利亚双方的一个共同信念,就是容许被判刑人返回原居地服刑,免除语言和文化障碍,而其亲友可以经常地探望他们,有助他们改过自新。因此,香港的政策是尽量促进香港与其他地区进行这类移交。」

  根据《基本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权下,香港特区政府可与其他地区就司法互助关系作出适当安排,当中包括移交被判刑人。

  是次签订的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是香港特区与其他司法管辖区订立的第十七份同类协定。其他十六个已经与香港特区订立移交被判刑人士协定的司法管辖区分别是澳洲、比利时、捷克共和国、法国、印度、意大利、大韩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蒙古国、菲律宾、葡萄牙、西班牙、斯里兰卡、泰国、英国及美国。

  李家超表示:「今日所签署的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象征香港和尼日利亚在司法合作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2017年9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2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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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右)今日(九月十一日)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代表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的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联邦总检察长兼司法部长Abubakar Malami(左)在签署两地移交被判刑人的双边协定后,交换已签署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