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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检讨有关间接宣传和赞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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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今日(九月四日)公布,经考虑透过意见调查及专题小组讨论会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决定检讨业务守则(守则)中规管间接宣传和产品/服务赞助(一般称作植入式广告)的相关条文,务求在可行和适当情况下,放宽现行的规管制度。

  因应社会上有关本地免费电视节目(免费电视)服务中的植入式广告的讨论,以及鉴于本地电视市场形势在新的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加入后不断改变,通讯局于二○一六年五月就海外规管免费电视服务的植入式广告展开研究,并于二○一七年二月中至六月底期间进行意见调查,收集公众对有关议题的取态和意见。通讯局现已完成相关研究及意见调查,有关的结果将有助通讯局考虑植入式广告规管制度的未来路向。

  有关研究结果显示,现时香港规管植入式广告的基本原则与海外主要地区所采用的原则大致相若。大部分地区均要求广告与节目必须明确分开,并对植入式广告有所规范,包括规定某些类型的节目不能植入广告,及不能在节目中直接推销产品和服务,并要避免影响节目的完整性和观赏乐趣。上述规定与香港的规管要求相似。尽管如此,通讯局认为,现行有关植入式广告的规定有放宽的空间。  

  为收集公众对植入式广告的取态和意见,通讯局委托了一家独立的意见调查公司进行全港性的意见调查,并成功访问了超过一千五百名人士。此外,有关意见调查公司亦于二○一七年七月举办了六场专题小组讨论会,就相关议题收集更深入的意见,其中四场的参加者为公众人士,一场为电视及电台广播谘询计划(谘询计划)(注一)的成员,另一场的参加者为创意产业及媒体界的专业人士(注二)。上述意见调查的报告摘要,以及专题小组讨论会参加者的意见摘要已上载至通讯局网页(www.coms-auth.hk/tc/media_focus/publications/survey/findings_of_the_survey_on_the_regulation/index.html)。有关结果的重点载于: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3/appx_20170904_c.pdf

  意见调查的结果及专题小组讨论会所收集到的意见显示,香港观众普遍对免费电视节目服务中出现的植入式广告不觉得反感,但认为有需要规管免费电视节目中的植入式广告。观众对免费电视节目中出现植入式广告的接受程度,主要受有关的表达手法是否自然和有否影响观赏趣味等因素影响。此外,观众和业界都倾向支持放宽现行规管植入式广告的规定,从而提升免费电视服务的竞争力,促进业界的整体发展。

  通讯局在考虑上述研究及调查的结果后,认为有理据就守则中规管间接宣传和产品/服务赞助的相关条文展开检讨,务求在可行和适当情况下,放宽相关的规定及限制。

  通讯局会着手就修订守则中的相关条文制订建议,并会邀请有关持牌机构参与检讨。通讯局亦会根据其谘询程序指引,就修订建议谘询公众。在检讨过程中,通讯局会一如既往,尽量在保障香港观众利益与为持牌机构提供更佳的营商环境之间取得平衡。

注一:谘询计划由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管理,目的是收集市民对广播事宜的意见,以协助通讯局制订能反映社会尺度的规管制度。谘询计划的组员均为志愿人士。谘询计划现由五百四十名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人士组成,有关组合与香港人口结构相若。

注二:参加者包括免费电视持牌机构的代表、广告商、资深电视制作人及学者。
 
2017年9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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