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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回应传媒查询中环新海滨摩天轮用地公开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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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中环新海滨摩天轮用地短期租约的招标,发展局发言人今日(九月三日)回应如下:

  政府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就中环新海滨摩天轮用地新的三年短期租约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核投标者的经验、用地整体设计、日常运作、票价、社区参与活动等等范畴,于今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新的营办商(The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 Limited)中标。新营办商的技术建议较其他投标者优胜,尤其在票价方面有显著优势。有关公开招标根据政府《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中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亦经由中央投标委员会审批。

  根据《机动游戏机(安全)条例》,摩天轮属于机动游戏机类别,营运摩天轮须根据该条例取得相关许可。标书要求参与投标公司或机构的负责人在过去十年内拥有最少十二个月策划、营运及管理摩天轮或附带机动游戏机的主题乐园/嘉年华会的经验。新营办商的负责人符合有关要求。

  根据租约条款,营办商需按照其在投标时已提交的技术建议,设立、营运和管理摩天轮。新营办商的技术建议内包括兴建一个直径55米高的摩天轮。短期租约内有条款容许新的营办商可以继续使用现有摩天轮。不过,由于买卖摩天轮属新旧营办商之间的商业决定,政府并没有规定新营办商必须使用现有摩天轮。

  政府在公布招标结果后,已收取新营办商六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同时,政府亦一直与新旧营办商保持联络,协助他们就过渡事宜进行沟通。我们得知双方一直就买卖摩天轮和用地内其他设施进行商讨,但政府没有参与双方的商业讨论,因此我们不会评论过程中牵涉的商业操作和财政安排。

  由于旧营办商投标失败,在原有租约终止后不能继续承租用地以营运摩天轮,并必须于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完成用地内的拆卸和复修工程,以便摩天轮用地可以交予新的营办商。纵使旧营办商曾向政府要求恢复营运,除非它已经与新营办商达成协议原地保留摩天轮,它有责任开展工程,以便按时交还用地。事实上,政府已按旧营办商的申请批出与拆卸和复修工程相关的许可。

  待用地转交新营办商之后,新的三年短期租约会随即开始。若新营办商需安装新摩天轮,其开始营运摩天轮的时间,将视乎新营办商取得相关许可和牌照的时间。在进行所需工程和申请牌照期间,新营办商亦可以在用地内提供辅助设施或举办活动,让公众尽早享用用地内的设施。
 
2017年9月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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