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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成立的上诉委员会备选团(受规管产品的豁免)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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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今日(九月一日)委任九名上诉委员会备选团(受规管产品的豁免)(备选团)新成员,任期三年,由二○一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备选团是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465章)第7I条成立。
   
  获委任的成员分别为陈宝仪、张文勇医生、蔡凤萍博士、钟国辉、林达贤医生、罗瑞真博士、罗思敏医生、王惠兰和俞海珉。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禁止将拟作移植用途的人体器官作商业交易,限制在生人士之间的人体器官移植和限制进口人体器官的移植,并对与此相关的补充事宜作出规定。
   
  《2004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订明一套受规管器官产品的豁免机制,并设立备选团处理有关豁免决定的上诉。
   
  由二○一七年九月一日起备选团名单如下:
 
陈宝仪
张文勇医生
蔡凤萍博士
钟国辉
林达贤医生
罗瑞真博士
罗思敏医生
王惠兰
俞海珉
 
2017年9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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