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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任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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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十八日)公布,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委任十位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财政司司长将任委员会主席。

  委员任期为两年,由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开始。

  行政长官于竞选政纲中提出在货币稳定、金融安全与监管、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政策及工作上,政府应承担更积极主导的角色。就此,为了在发展市场和保障存户、消费者和投资者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政府成立由财政司司长主持的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会会就上述各领域讨论策略性和前瞻性建议,并备悉政府各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就上述建议的落实过程。

  委员会的职能范围如下:

(一)就货币稳定、金融安全与市场质素作前提下,就发展及/或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讨论,并提供策略性及前瞻性的政策指引和建议;

(二)备悉政府各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就上述建议的落实过程;以及

(三)讨论由财政司司长不时提出的其他议题。

  金融领导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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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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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陈智思
史美伦
周松岗
任志刚
唐家成
郑慕智博士
黄友嘉博士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行政总裁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将为金融领导委员会提供秘书处服务。
 
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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